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7-01 来源:网络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
办理程序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复印资料,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住房公积金结算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5、到银行窗口等候领取银行借记卡。
特别提示
1.深圳户籍员工办理结算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如员工曾更换单位,则单位证明应由目前为本人缴交社会保险的单位提供,而不是由原来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提供。
2、参保人的名字中因含有生僻字而无法在电脑中显示的,须带齐资料到相应征收部门,由分管员核实后在电脑中填写备注,再来办理结算业务。
3、因某种原因而引起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户籍与电脑资料不相吻合的,参保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征收部门分管员处更正后,才能办理结算业务。
1.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两类: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
住房类提取:
A、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xx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B、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C、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xx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规定中职工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本条规定的每月可提取额需根据职工住房贷款银行或者征信系统提供的还贷数据,经公积金中心审查后确定。
D、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可提取额按照前款规定执行。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份额计算;未明确份额的,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数量平均计算。
E、其他住房消费:职工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温馨提示:
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
非住房类提取:
A、退休;
B、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C、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D、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E、户籍迁出本市;
F、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G、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H、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温馨提示:
1.符合A--G项规定任一情形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
2.符合A--F项,提取注销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3.符合H项情形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当期医院治疗费用中自费部分。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账户全部存储余额,并应注销账户。
2.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提供的其他资料,仍然分为: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分别提供不同资料。
住房类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按购房类提取条件中A、C、D、项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应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
(二)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
(三)异地购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
非住房类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A项至H项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退休的,提交退休证;不能提交退休证的,男性年龄应满6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应满55周岁;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不能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封存手续;......
3.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
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
住房公积金提取网点,共有中行、建行、招行计200个。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不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申报信息和提交证明材料。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将记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一、深圳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个人和公司是一样的。住建部规定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且公司缴费比例不低于个人缴费比例。单位办理公积金流程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是采取单位按月汇缴的.方式进行的。缴存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应缴的部分,需在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办理汇缴业务。
二、深圳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两个月以上。单位因故操持停缴、缓缴住房公积金;下岗、买断工龄职工,原单位爲其操持住房公积金团体账户封存手续的除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
1、购置、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2、职工退职时期死亡的
3、经有关部门同意离休、退休的
4、户口迁出的、出国定居的、考取国度统招研讨生的
5、归还自住住房存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租超出家庭支出15%的
7、户籍外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和外地户籍,在任务的聘用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休息(人事)关系的
8、完全丧失休息才能,并与单位终止休息关系的。
5种住房消费提取情形
1、购房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或异地有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两年。20xx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提取额度: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成(20xx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一手房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和契税税票。
2、租房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无房。
提取额度: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5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柜台办理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
此业务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热线或建行、中行、招行自助终端自助办理。
3、还贷提取
适用条件:偿还深圳市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
提取额度:首套房月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二套房月提取额为申请月应缴存额的6成。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的未提取额。
提取次数:每年1次(按月委托提取的,每月一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办理一年一次时提供)。
4、建造翻建大修深圳市内的住房
适用条件:在深圳市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
提取额度:翻建、建造、大修总价款,一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6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
身份证;
公积金卡;
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提交经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的房屋拆迁赔偿(补偿)合同、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
建房的,土地权属证明、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翻建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大修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建设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5、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有房,且不符合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
提取额度: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3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1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柜台办理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
此业务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热线或建行、中行、招行自助终端自助办理。
1、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
2、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完整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
3、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与单位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分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5、如经审核准予提取,那么职工就可以凭准予提取的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了,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以入卡(折)方式支付。
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之材料大全
(1)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2)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职工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应提供承租发票(收据);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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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3、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
备注: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上次办理提取业务至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间的时段;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前的所有可提取月份。
买房提取
1、购买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情形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
2、深圳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深圳市范围内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且票据有限期内仅能申请一次。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
4、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以相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开具时间计算。
5、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
备注: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上次办理提取业务至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间的时段;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前的所有可提取月份。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提取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提取规定》对此前实施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称原规定)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一、《提取规定》中有哪些提取情形?每一个职工每年均可以提取一定额度住房公积金吗?
答:按照《提取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消费情形和其他情形,其中住房消费情形包括5种:购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租房、还贷款本息和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包括物业服务费、装修费等其他类型的住房消费);其他情形包括8种:退休、户籍迁出本市、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因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
职工每年度均可以提取一定额度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
二、提取政策修订后,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办理次数是怎样规定的?
答:按照原规定,租房提取是每年办理两次。为方便职工办理提取,此次修订后,对于通过自助服务平台办理租房提取的,《提取规定》明确每月提取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自助服务平台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须签订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协议。
三、提取政策修订后,住房公积金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的办理次数是怎样规定的?
答:按照原规定,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是每年办理一次。为方便职工办理提取,此次修订后,对于通过自助服务平台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的,《提取规定》明确每月提取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自助服务平台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也须签订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协议。
四、提取政策修订后,办理住房消费提取后还有账户留存部分额度的要求吗?
答:按照原规定,要求职工进行住房消费提取后应在账户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为更好地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此次修订后,《提取规定》取消了住房消费提取后账户留存一个月缴存额的限制。
五、委托他人办理提取,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答:按照《提取规定》,职工委托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受托人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职工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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