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2-11-16 来源:网络
(社保能“代缴”“挂靠”?假的!千万别信)
社保能否连续缴纳,对参保人落户、子女上学、购房等影响巨大。为此,一些不能正常缴纳社保的人心存侥幸,选择通过网络“代缴”“挂靠”等手段缴纳社保,但这种方式真的靠谱吗?
部分“社保代缴”机构在网上招揽生意的截图图源网络△
近日,浙江民生新闻类节目《1818黄金眼》讲述了社保“代缴”“挂靠”的巨大陷阱:大学毕业后的小郭选择自主创业,为了图方便,他找了家网店“代缴”社保。按月打了几次钱,一查社保账户却没有进账,社保“代缴”一场空,只能走上维权路。
《1818黄金眼》报道截图△
所谓社保“代缴”“挂靠”,指的就是需要参加社保的人与一家公司虚构劳动关系,然后由这家公司代为办理相关参保缴费手续。
社保“代缴”“挂靠”
风险大,不靠谱
多花钱,无保障
找公司“代缴”“挂靠”社保,需要先支付一笔服务费。而且由于与该公司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出现问题,劳动法也无法保障权益。
公司跑路,财产受损
很多公司是以社保“代缴”“挂靠”为幌子来实施诈骗行为,出具虚假缴费凭证,实际上并没有办理社保。最后公司卷款跑路,个人则面临着代缴被骗、财产受损等风险。
泄露个人信息
社保“代缴”“挂靠”需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真实信息,这意味着可能会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影响个人征信
《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违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以及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将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新规施行
严打社保“挂靠”缴费
2月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3月18日起施行。《办法》对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整合,对社会保险法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基金监督主体相关法律责任,有利于推动严厉打击侵害基金违法行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截图△
《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虚构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即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及广大参保人应通过合法途径参保,自由职业者可凭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等官方渠道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切勿轻信网上所谓社保“代缴”“挂靠”服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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