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居住证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12-04 来源:网络
(在广东,居住证竟然竟然这么重要!没有它会错过这么多?赶紧办理!)
居住证关乎生活的各个方面
平时你会觉得它不起眼
但是需要它的地方很多
广东各地都有居住证
所以在广东生活居住的来穗朋友们
最好去办一张居住证哦
否则你可能会错过很多东西
最姐以广州为例跟大家说明
子女积分入学,享受义务教育
父母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才可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相关证件异地换领、补办
异地办理全国身份证,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居住证、相片回执。
入户当地的必备条件
来穗人员申请入户广州,也必须要持有《广东省居住证》。
申请当地公租房
持有有效居住证并满足相关条件,可以申请低价承租广州等地公租房。
申领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广东省人社厅最新布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最高2000元。非本地户籍申请需要居住证。
异地车牌摇号
广州摇号新规: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近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且上一个月有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免费婚前检查
准备在广州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并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可免费享受婚前检查。
持有居住证非常方便
可享受这些服务
■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可享受这些便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居住证的用处竟然这么多!
那么贴心的最姐为大家献上
居住证的办理攻略
办理居住证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以下是广东几个城市的居住证办理条件
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广州居住证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流动人员;
2、居住半年以上(以居住登记之日起);
所以想要办的亲可以先在微信上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后才可以申领居住证。
深圳居住证办理条件
1、居住12个月以上(以居住登记之日起);;
2、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18个月;
PS: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
佛山居住证办理条件
已在本市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视为同时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其本人申请,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来本市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在本市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东莞居住证办理条件
1、居住半年以上(以居住登记之日起)
2、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的条件之一。
申请方式
1、到实际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领居住证
2、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
3、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办理居住证申领手续。
申请需带资料
1、《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现场办理地点有)
2、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若是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居住证相片回执(外面相馆可以拍),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4、申领人的《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
5、根据申领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原件。
相关证明材料说明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情况一:居住在自购房的
居住在本人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凭证明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在房屋所在地申办居住证。
(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或购房合同签订满半年。)
情况二:居住在直系亲属自有产权房屋的
1、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的,无需申办人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
2、不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的,申办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居民户口簿、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居(村)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等能反映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申办人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最少材料即可。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
1、劳动合同
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工商营业执照
在居住地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3、社保缴费清单等
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等。
在读学生证明
包括:学生证或连续在读证明
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学生,提供其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注意:上述的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居住地址、在居住地合法稳定住所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线上申办流程
后台回复“居住证”,进入居住证申请页面,按指示操作
线下申办流程
1、带齐资料,在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进行居住登记(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2、登记满半年后,持所需材料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递交办理,领取《广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
3、待接到通知后,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到原办证点或由该社区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人员上门巡查时交居住人员签收。
4、10个工作日(约为15个自然天)后,申办人可持《广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到原办证点领取《居住证》。
办理地点
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居住证有效期是多久?
原来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三年
现在居住证不再设有效期,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每年签注一次,并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信息
项目变更指南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项目需变更的,应当自项目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以及已领取的居住证,向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办理居住登记信息项目变更。
01所需材料
(一)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申报表》。
(二)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三)居住地址变更的,提交新的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其他信息变更的,提交变更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
(四)已领取居住证的,提供居住证。未办居住证的,不需提供。
02受理机构和申报方式
流动人口可到居住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居住信息变更。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者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的移动终端进行申报。
03变更及费用
(一)符合变更条件,经审批后,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变更有关居住登记信息项目。对于已领取居住证并且变更现居住地址项目的,可现场擦写居住证。
(二)变更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相片等6个项目信息的,需重新制作居住证,按规定缴交20元工本费,在受理之日10个工作日内领取居住证。
注销居住登记信息
和注销居住证信息
对于主动申报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流动人口已离开原居住地址的,经核实后,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被注销,已办居住证的,注销其居住证信息。
01注销对象
(一)注销在穗居住登记对象:
流动人口本人,屋主、出租屋主或代理人,用人单位,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旅馆业,主动申报注销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工作人员在巡查走访中发现流动人口离开的;在系统核查中发现已办理广州市常住户口登记的,常住户口被注销的,或到省内他市申报居住登记的;经举报或工作中发现虚假登记信息。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注销居住证信息对象:
居住登记被注销的;申请注销居住证的;骗领居住证的;换领、补领居住证的,注销原居住证信息。
02所需材料
(一)主动申报注销的,需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流动人口因离开广州市到外省外市居住,主动申报注销居住登记或居住证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出租屋主或代理人申报流动人口已离开居住地址不再居住的,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出租屋主或代理人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租房合同原件;
3、用人单位,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流动人口已离开,不在原居住地址继续就业或连续就读的,提供用人单位或学校出具盖有公章的离开注销证明原件。
(二)在工作中主动发现并经上门核实流动人口已离开居住地址不再居住的,应及时登记有关情况并予以注销。注销对象不需提供材料。
(三)通过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者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终端,如手机App、警务通、微信等使用本人账号进行申报注销的,不需要另外提供材料。
03受理机构
流动人口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04注销流程
流动人口本人申请注销居住登记的;出租屋主或代理人,用人单位,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流动人口已离开居住地址不再居住的,查验所提交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居住登记信息。必要时,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上门核实真实性。
注意
1、在工作中发现流动人口已离开的,由工作人员对离开居住地的流动人口的居住情况进行巡查核实,并注销其居住登记信息,同时要将注销情况通知该被注销居住信息的流动人口。
2、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者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终端申报居住登记注销的,经核实确认后,注销居住登记信息。
3、对流动人口本人只申请注销居住证的,经核实,仍在居住,注销居住证信息,不注销居住登记信息。
4、对骗领居住证的,注销其居住证,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责任。如果核实居住登记有效,不注销居住登记信息。
编辑:最小存
校核:最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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