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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3-10 来源:网络
(应届毕业生,成都高新区转档案、落户报到全流程)
应届毕业生看过来!
你了解档案去向及报到流程了么?
不管你是否落实了工作,
这份应届毕业生报到全流程详解
你必须了解!
档案转移及报到
第一步:自查条件
首先应该确认,你的档案应该转往哪里?即档案转往机构怎么填?
●已签订三方协议,即
与机关、国有企事单位签约的,填国有单位(包含临时聘用人员);
与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签约的,可填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的同级人才中心、单位《营业执照》“住所”地所属的区(市)县人才中心),也可选择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即
可填写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可填写大学毕业后,户口转往地的人才中心。
如果你想将档案转到高新人才服务中心,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高新人才服务中心接收档案的三种情况:
1.在高新区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就业、在高新区创业的应届毕业生。
2.入学前为高新区户籍且尚未在成都市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拟落户高新区的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非公企业)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单位营业执照“类型”后面写有“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其他情况下,可询问单位,了解单位章程中资金来源是否来自国家投资、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如果没有或投资比例不足50%且未相对控股的即为非公企业。
确认满足条件之后,档案接收信息这样填写——
档案接收机构:成都高新人才服务中心
档案迁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大源国际中心A3栋
接收人:档案负责人
电话:028-,028-,
邮编:
第二步:提交资料
学校将档案派遣到高新人才服务中心前,需要学生向学校提交相关信息或资料,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已就业,学校收取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的
1.持已填写相关信息的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前往就业单位盖章。
2.持单位盖章的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前往高新区管委会(天府大道北段18号)三楼8号窗口盖章。
3.将盖章的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返回学校,学校将按照档案接收信息将档案寄送到人才中心。
(二)已就业,学校收取《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的
1.登录“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注册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及就业信息(营业执照登记机关选择营业执照左边二维码右边扫描出来的登记机关),打印《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前往就业单位盖章。
2.打开“成都高新”左边公众号右边,点击“政务服务——预约办事——成都高新人才中心——档案户口”,进行预约,然后按照预约提示时间,携带盖章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及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前往成都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盖章手续。
3.将盖章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返回学校,学校将按照档案接收信息将档案寄送到人才中心。
(三)未就业,学校收取《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接收函》的
拟在高新区就业但尚未签约的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校收取《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接收函》的:
1.登录“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注册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及拟入户信息,打印《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接收函》。
2.?打开“成都高新”左边公众号右边,点击“政务服务——预约办事——成都高新人才中心——档案户口”,进行预约,然后按照预约提示时间,携带盖章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及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前往成都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盖章手续。
3.将盖章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接收函》返回学校,学校将按照档案接收信息将档案寄送到人才中心。
(四)未在成都市就业,派遣回高新区原籍的
入学前为高新区户籍且未在成都市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将高新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收信息报送给学校,让学校按照档案接收信息将档案直接寄送至高新人才服务中心。
第三步:网上报到
档案到达人才服务中心后,需要小伙伴进行网上报到确认:
1.到档查询,登陆成都人才网“到档查询”(栏目进行确定。
2.确认档案到达后,登录“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注册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在“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栏中的“档案转存”申请办理存档手续,完成申请后,系统会提示你报到已完成,无需再前往现场办理。
办理落户(非必选项)
●如无落户需求,恭喜你已经办理完毕所有报到接收手续。
●如有落户需求,请继续按照如下办理: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入户,符合以下条件,可在“成都公安微户政”预约办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45周岁以下;
在大成都范围内本人、直系亲属均无房;
大成都范围以外户口。
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符合以下条件,可在成都高新人才服务中心预约办理。
在高新区非公企业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当年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地生源应届大专毕业生;
档案到达成都高新人才服务中心;
《报到证》报到地址须在成都市范围内;
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申请;
在成都范围内本人及直系亲属无固定房产者,方可申请挂靠集体户;有固定房产者,领取入户联系函后入户至固定房产。
?办理流程
1.到档查询,可登陆“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到档查询”栏目进行确认。
2.确认档案到达成都高新人才服务中心后,登录“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注册申请。
3.关注“成都高新人才”左边公众号右边,预约办理时间。
4.持以下材料前往成都高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1)《报到证》(学校发放)原件。
(2)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3)《毕业证》原件。
(4)《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已由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加盖公章)1份。
(5)《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盖章的用人单位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6)《户口迁移证》(学校发放,户口在原籍者提供户口簿)原件。
(7)《集体户挂靠申请表》(申请挂靠集体户者提供)。
到档查询请点击(
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请点击(
高新人才服务中心业务办理地址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ICON大源国际中心A3栋3楼(天府大道中段688号国际人才城)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目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0号窗口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国际广场双创政务中心11号窗口
服务时间
以上业务请在周一至周五?
9:00-17:00办理
服务电话
028-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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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30天内须迁出学校集体户
根据《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管理办法》高校学生毕业后,应在30日内将户口迁出。需更改迁往地址的,可重新申领《户口迁移证》。户口未迁往学校的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毕业后迁往市外的,可凭毕业证、报到证由公安机关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
【迁出流程】
1、7月31日前,高校依据毕业生名册完成集中注销户籍工作,并打印《户口迁移证》,公安机关加盖印章后由高校统一发放学生,数据同步提交。
2、《户口迁移证》过期、遗失、更改迁往地址需重新签发《户口迁移证》的,学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原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发(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离校后需要改派,怎么办?
对于毕业离校时,《报到证》签往成都市外,因新工作单位落实到成都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需返回高校办理毕业改派手续的毕业生,办理流程如下:
1、打开成都人才网(s.rc114.com),选择“毕业生报到”,点击“立即办理”;
2、选择“毕业生登录”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选择“尚未取得《报到证》(尚未毕业)”;
3、按提示填写依次填写学生证、生源信息、就业状况(填写在成都的工作单位情况)、入户选择和户口迁移证信息;
4、按提示选择“确认报道机构”,并点击“确认(提交实名登记)”;
5、查看“报到登记结果”栏,打印《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先由工作单位盖章,再到网上指定的人才中心盖章;
6、将已盖章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返回高校办理改派,凭新的《报到证》联系高校或咨询现档案所在机构将档案寄送至“指定人才中心”。
来源:成都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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