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3-08 来源:网络
(高校应届本科生每人补贴1万元 “留厦六条”你能享受吗)
厦门人才政策再升级!为精准对接各类人才需求,加快提升人才生态和公共服务质量,加速海内外英才集聚,服务厦门高质量发展。厦门在提高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个税奖励、医疗保健等六个方面优化人才服务保障!
主要内容如下:
1、提高补贴
新引进博士、硕士、“双一流”及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毕业生每人补贴8万、5万、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生每人1万元。
厦门将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补贴按新的标准发放,即博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硕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生每人1万元。
2、配偶安置
新引进到我市有关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其配偶符合规定可统筹安排工作。
新引进到厦门市有关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其配偶为异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我市调配有关规定的,可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按对应原则统筹安排工作;其他岗位的人才配偶随迁安置由市有关部门积极给予协调。
3、子女入学
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人才类型,结合本人意愿和就近入学原则,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政策,符合要求的A+、A、B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在市、区教育部门推荐的同类优质公办学校就读;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和就近入学原则,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4、人才安居
政府拥有人才住房产权可按比例逐年赠送给人才,人才住房满10年后上市交易可免缴相关费用。
高层次人才可按现有规定以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100-200平方米人才住房,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5年且在厦工作满5年后,政府拥有产权可按比例逐年赠送给人才,人才住房满10年后上市交易不再向政府缴交土地收益等费用。
而且厦门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更优惠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近期将推出在厦大学生“五折租房”等举措。
5、个税奖励
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年个人所得税满足相关条件的,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其中,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含)以内的部分补贴50%,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以内的部分补贴75%,年个人所得税25万元(不含)以上的部分补贴100%。补贴期限为5年。
6、医疗保健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分级享受医疗保健待遇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分级享受医疗保健待遇:A+类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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