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3-01 来源:网络
(“双一流”被突出,应届生落沪政策再放宽!符合这些条件即可落户)
上述表明,今年上海各研究所、高校毕业的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将不再有学校的区别,不需要打分,符合相应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根据《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相应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包括:遵守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2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等。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根据办法,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在上海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且2021年5月31日前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企业,若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上海市户籍。
据悉,上海实行公开透明的积分落户制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通常为72分,毕业院校、学历水平等因素均会对积分产生不同程度影响。此项新政策推出后,不满足直接落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仍需“打分”落户。
中国教育在线了解到,从2020年起,上海就已经开始逐渐下调人才落户政策标准,应届毕业生申报落户条件逐步放宽,从国内高水平大学扩大至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再到上海市普通高校的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办法》提到的“基本条件”,和前一年相比未有改变。
根据6月28日公布的《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申请条件包括“用人单位条件”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用人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1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等。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遵守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2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等;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等。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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