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2-03 来源:网络
(非上海应届生落户申请上海户籍落户上海办法)
栏目:上海留学生落户咨询人气:日期: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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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落户上海咨询
一、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直接落户的申办主体。留学生落户咨询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且在受理截止日前一年注册登记、信誉良好的各类直接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须在5月10日前由其主管政府部门、所在区县政府或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凡用人单位办理直接落户后毕业生已全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对该用人单位提出的落户申请不予受理。上海落户留学生落户咨询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已与第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
3.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以下情况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1.中介机构派遣人员;
2.培养方式为委托、定向或在职培养的毕业生;
在职培养毕业生指在校期间有用人单位为其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申请表须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
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代码与学科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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