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1-11 来源:网络
(上海人才引进政策试行10年终转正,实施细则出台前无需过度解读)
上海市政府昨天发布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这是自2010年发布《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以来,试行10年之后才出台的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的正式办法,可谓十年磨一剑。
具体的新版办法内容这里就不贴了(头条不让贴),各位同学可以自行从其他官方平台找来看。
新版政策发布之后,很多同学让局长给解读一下上海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具体有什么变化,政策到底是放松了还是收紧了。
其实熟悉上海落户的政策的同学应该知道,无论是居转户还是人才引进,上海的落户政策一般是一个《办法》配套一个《实施细则》,要结合起来看。
《办法》里写的通常只是指导意见,《实施细则》里才会有详细的操作指引。
这次只发布了新版人才引进政策的《办法》,并没有同时发布配套的《实施细则》。《办法》里很多政策条文写的比较笼统,看不出太具体的细节内容,深度解读无从说起。在配套的《实施细则》公布出台前,实在没有必要过度解读。
既然很多同学问到了,虽然太细节的内容没法解读,但是局长还是可以说说对新政策的总体感受和一些可以明确看到的新的道。
一、总体来看,新版人才引进落户《办法》跟试行了10年的《试行办法》差别不大;
新版人才引进政策与试行办法保持了很高的一致性,只是局部微调。
二、新版《办法》将原先分散的十几个道做了归类,更容易理解;
新版《办法》将道分成了高层次人才、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高技能人才、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五个大类。
三、新版《办法》中人才引进道由原来的16个增加到了18个;
这是一个可以明确看出道放宽的结论。
目前在执行的人才引进道,包括旧版《试行办法》中明确的11个通道和科创人才落户的5个通道,总共16个。
新版《办法》延续了10个试行办法通道、5个科创人才通道、将其中一个通道拆分成了3个通道,总共18个。
具体来看:
1、新版《办法》的高层次人才通道(1-4)对应《试行办法》的(一)到(四)通道;
2、新版《办法》的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通道(5、6、7)对应《试行办法》的(五)、(六)、(七)通道,其中新版第7通道比试行的第(七)通道的要求更为宽松,后面会细讲;
3、新版《办法》的高技能人才通道(8、9、10)对应《试行办法》的(八)通道,将原来的一个通道拆分成三个通道,对技能人才获奖奖项的要求更为明确;
4、新版《办法》的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通道(11-15)完全对应《科创类人才引进》的5个通道;
5、新版《办法》的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通道(16、17、18),对应《试行办法》的(九)、(十)、(十一)通道。
三、新版《办法》的政策条文写得更为笼统,通过《实施细则》可以解释的范围和操作空间更大;
举两个例子说明:
先看一个重点机构人才通道
《试行办法》(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新版《办法》?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试行办法》第(六)通道与新版《办法》第6通道是完全对应的。这一条文字上的变化让很多人认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人才引进资格被取消了。
其实大家仔细看看,相对于《试行办法》中写明的各类机构和企业,新版《办法》中对什么是重点机构完全没有解释说明,不具备任何的可操作性。
相信在不久之后发布的《实施细则》中会有详细的解释。至于《实施细则》对“重点机构”的解释中会不会包含《试行办法》中明确提及的这些机构和企业,我们拭目以待。
再来看一个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通道
科创类人才(4)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新版《办法》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科创类人才落户细则中明确写明了社保和个税的要求,新版《办法》中只写了“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这个“一定水平”,相信在《实施细则》中也会有明确的定义,代表了更大的可操作性。
另外提一点,科创人才3年100万个税道包含企业高管,但是新版《办法》中只提到了科技和技能人才,目前的科创人才落户政策有效期截止2022年10月31日。
现有政策到期之后,3年100万个税通道会不会取消高管落户,只能拭目以待,等《实施细则》出台再看。
四、关于明确放宽要求的一个道
前面提到新版《办法》第7通道比《试行办法》第(七)通道放宽了要求,具体来看,
《试行办法》(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新版《办法》?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从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放宽到了二级职业资格证或者技师证,考取技师证一般要求高中或者大专学历即可,不需要本科学历。
目前实施的道中,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师证想走人才引进落户,需要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新版《办法》相当于给技师人才多开了一条人才引进通道:单位属于重点机构,有落户指标,技师专业对口,即可落户。
在新版人才引进《实施细则》出台之前,局长只能就明确可以看出的办法条文做一些简单分析,等《实施细则》正式公布之后,局长会再写一篇详细的新旧政策对比解读文章,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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