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留学生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1-12 来源:网络
(疫情期间留学生回国落户怎么办?代表这样建议)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叶雨婷)“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大量留学生或因学校关闭、躲避疫情而提前回国;或因国际航路中断、机票昂贵而停留国内无法回校,不得不以网络授课和网络答辩方式完成学业;或在国外拿到毕业文凭后,因国际航路中断、机票昂贵等原因滞留在国外。”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常委、清华大学社科学院教授蔡继明建议,调整疫情期间留学生回国就业落户规定。
蔡继明调研发现,根据查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布的《实施办法》、官方邮件回复、相关从业人员在网络发布的经验指南以及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对于“两年服务期”的解释,可综合得出,对于在毕业前回国的留学生,其“学成回国”的时间计算起点为入境时间。
“在新冠疫情影响下,相当数量的留学博士、硕士生不得不提前回国,以网课、网络答辩方式完成学业。而留学服务中心对于此类情况并没有出台新的“学成回国”时间计算方法,只能依照旧例办理,导致这些海归博士、硕士所享有的2年就业落户期限被大大缩短,实际剩余时间甚至可能不足半年。”蔡继明说。
因此,蔡继明建议,对非北京、上海户籍留学人员申请办理在京、沪就业落户手续的两年期限,其起始时间的计算办法,应该调整为:从留学生拿到毕业文凭后实际入境的日期算起,或者从留学生在入境后实际拿到毕业文凭的日期算起(以文凭标注的时间为准)。
“总体原则是,主管部门应根据留学生的上述两种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计算方法,使留学生实际享有2年内回国就业落户的期限。”蔡继明说。
此外,蔡继明表示,由于留学服务中心实际办理落户手续需耗费较长时间,建议将规定改为“只要在两年期限内得到用人单位的正式录用通知,提出落户申请即有效”,或者“只要以留学服务中心收到落户申请材料之日计算未超过两年有效期的,提出的落户申请即有效”。
蔡继明指出,考虑到留学服务中心在认定留学生身份时,对留学生在海外时间有明确要求(通常要求学生在海外累计时间不低于360天)。对于由于上述疫情原因不能满足在海外的时间要求的留学生,主管部门应酌情降低留学生在海外的时间要求。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