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留学生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1-11 来源:网络
(留学生的档案到底去了哪里?这个地方,谨记!)
当出国留学的“归国潮”趋势越来越明显,不少留学生们回国之后,对自己的档案问题无从知晓,留学生的档案到底该放在哪里呢?....
根据我国教育部有关规定,随着自费出国留学生人数增加,为了认真贯彻我国“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工作方针,解除留学人员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1997年成立了"留学人员档案室",专门从事出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以及此项工作延伸的其它服务。
注意重点:留学生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存档对象: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不在我处受理范围);
留学生存档案需要的手续:
从2015年3月23日起,留学人员档案室启用新的档案管理系统,网址如下:
cundang.cscse.edu.cn/account2/login.aspx
在这个系统里,新注册用户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查看存档状态。
但是要注意,2015年3月23日以前在这里办理存档手续的留学人员,则不能重新在新系统中注册和登录查看存档状态。
除此之外,华联留学小编温馨提示大家:同一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所以注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核对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粗心大意弄错了。
如何将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呢?
留学人员完成注册个人账户,在线申请提交成功后,用户查看自己的状态为“未受理”时,无须等待审核,请直接到留服提交如下材料:
1、护照个人信息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复印件一份;
2、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如OFFER中无明确学习起止时间及攻读学位信息,请提供补充材料,如I-20,COE等。
3、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如“学生证”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提供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复印件一份);
4、前往留学国家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学生签注页)复印件一份;
5、存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另外,华联留学小编温馨提示大家:
1)请申请存档人员备齐上述材料到留服办理;
2)若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同时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3)档案保管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存档人员档案保管费。
留学生档案转至服务处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EMS标准快递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六层邮编:,收件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电话:010-
2.机要邮寄
由国家机要部门通过“机要交通”的方式转递档案,留服处机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邮编:
3.密封自带(指:持调档函获取档案后,可密封自带)
请将密封好的档案送至留服处的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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