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4-01-27 来源:网络
(深圳市生育保险问题汇总及业务流程)
有关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
1、男性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妻子失业,是否可享受生育保险?
答:男性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妻子失业办理失业登记,其妻子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可以申请报销。
2、参保人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保险时,参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参保人正常参保状态下并且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12个月,其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申请报销。
3、男性职工的配偶能享受生育津贴吗?
答:男性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只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4、参保人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保险时,是否可以直接用参保人医保卡记账,还是只能用现金支付?
答:只能本人现金支付后再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不能直接用参保人医保卡刷卡记账。
5、职工未就业配偶何时开始能享有配偶的生育险待遇?
答:我市自2015年3月起全面征收生育保险费,所以职工正常参保的,其未就业配偶自2015年3月以后生育分娩的,均可享受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保险待遇。
6、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否等同于正常生育标准?
答: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与参保人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一样。
7、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失业登记证明,这个证明要到哪里开具?离职证明能否证明其未就业?
答:参保职工,若其未就业的妻子为深圳户籍的,我局可通过信息对接读取其失业登记的相关数据,不需要另外再提供失业登记证明;若其未就业的妻子为非深户籍的,则需要提供失业登记证明。失业登记证明需要到失业前的就业地劳动部门开具。用人单位所出具的离职证明不能替代失业登记证明。
8、参保职工何时可以申请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待遇?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参保职工申请未就业配偶按以下不同情形申请:
(1)参保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不满一年时,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该参保职工需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报销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
(2)参保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后,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该参保职工需待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申请报销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9.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10.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计划生育手术由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深圳生育医疗中属于报销范围内的产前检查是根据孕妇不同怀孕周期进行相应的检查,目的是监护孕妇及胎儿健康,减少、预防以及发现并发症或其它问题的产生,因此产前检查项目,根据怀孕周期划分如下:
深圳市生育保险产前检查项目一览表
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
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查、血红蛋白电泳试验(地贫筛查);
第二次检查:(16—18周)
产前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肝功能6项(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胆汁酸)、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唐氏筛查项目(包括甲胎蛋白、雌三醇、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甲功三项(备选);
第三次检查:(20—24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包括胎儿产前诊断项目)、胎儿脐血监测和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四次检查:(24—28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血糖筛查、抗D滴度检查(备选);
第五次检查:(28—30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ABO抗体检测;
第六次检查:(30—32周)
产前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七次检查:(32—34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
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血常规、肾功能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肝功能6项(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胆汁酸)、胎心监测;
第十次检查:(38周)
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胎心监测;
第十二次检查:(40周)
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另外,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宫颈分泌物检测沙眼衣原体等检查根据需要备选。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我市近期迎来了生育的小高峰。很多妈妈都很关心“生二孩可以使用生育保险吗?二孩和一孩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是不是一样呢?”
生二孩可以使用生育保险吗?
符合政策内二孩也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符合政策的一孩和二孩的所有待遇均一致,没有差别。
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前已怀二孩,还未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办到了之后产检费能报销吗?
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前已怀二孩,尚未办理计生证明的,产检的费用需本人现金支付后再申请报销。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缴纳罚款的,是否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
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之一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即使缴纳罚款,也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那么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呢?
1.先登录“深圳市社保局官网”,进入“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上申请
2.填写申请表,并打印(正反两面打印)
3.参保人签名后带此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到窗口提交资料受理。
网上申请报销流程
一.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没有注册请先注册后登录。)
二、进入“生育业务办理”菜单
输入申请信息说明:
1.进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申请页面
2.个人基本信息自动显示。
3.申报对象默认为“参保人本人”,若是为本人未就业配偶进行申报,请选择“参保人未就业配偶”
4.选择申请项目:
a.产前检查可以与顺产/难产/中期妊娠引产术同时勾选,其他项目不能同时勾选
b.选择顺产默认为单胎,若是多胎请选择胎数
c.选择难产默认为剖宫产及单胎,若是多胎请选择胎数,若是其他情况的难产请选择相应类型
d.男性申请项目包括:输精管结扎术、输精管复通术。其余均为女性申请项目
5.费用日期按以下规则填写:
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的填写分娩出院日期、只报销产前检查费用但有分娩的填写分娩出院日期、只报销产前检查费用但有中期引产的填写引产手术出院日期、报销计划生育手术项目的填写出院日期或手术结束日期;
6.联系电话请输入手机号码
7.若是为本人未就业配偶进行申报,必须输入配偶姓名、身份证号
8.报销帐户必须为参保人本人的帐户,若已开通金融社保卡,则系统自动获取社保卡帐户。若没有开通,则参保人需提供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银行帐号。
9.若申报项目包含产前检查,需确认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项目记帐金额不超过2000元,若超过则产前检查费用无可报销金额。
10.点“下一步”提交
第三步:确认申请信息
确认申报信息后,输入验证码,点“提交”按钮
第四步:打印申请表
说明:
1.点“打印”按钮来打印申请表
2.申请表应正反两面打印
3.参保人签名后带此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到窗口提交资料受理。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查询
1、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查询”菜单查看办理状态。
2、若申报信息填写错误并且业务尚未受理,可点“撤消申报”,那么此条申报信息就会作废。
3、若需要补打申请表可点“打印申请表”链接。
生娃费用哪儿方便就哪儿报!生育保险同城通办就是这么耿直!
生育保险同城通办业务受理单位一览
深圳人才园办事服务大厅
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5楼
福田分局
福田区彩田南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3楼
南山分局
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
龙岗分局
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
光明分局
光明新区光明大街社保大楼
龙华分局
龙华区观澜街道碧澜路大布巷路口(原泗黎路大布巷路口)
龙华分局大浪管理站
龙华区大浪街道工业西路龙华中学斜对面
大鹏分局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办事处葵新北路86号
宝安分局福永管理站
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华路北110号
宝安分局福石岩理站
宝安区石岩街道北环路坑尾路口社保大楼
宝安分局西乡管理站
宝安区西乡流塘新村路4号西乡村委旁
深圳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攻略(产检、分娩)
由于职工满足报销的条件、报销主体、产检分娩地的不同,生育保险费用的报销流程存在较大的差异,总体来说报销的方式可划分为以下三种情形,大家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了解如何报销!
情形一
发生生育医疗费用当月无缴生育险,无法报销,费用由个人承担。
情形二
一报销资格
若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报销生育费用的资格:
1、生育保险已缴满1年
2、发生生育医疗费用当月有缴生育险
若符合报销生育费用资格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产检、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可直接刷卡记账,否则需先垫付后报销:
1、有社保卡
2、已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仅产检、分娩需要)
3、深圳正规医院就医
二刷卡记账
流程方式:前往医院建档,产检、分娩住院支付时直接刷社保卡进行记账,医院与社保基金直接结算,个人无需垫付。
所需材料:携带社保卡和《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三先垫后报
保留票据:
走医院(全国正规医院均可,除港澳台)正常个人挂号、就医、支付流程。
务必保留以下医院开具的原件(务必加盖医院公章):
1、原始收费收据
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3、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
报销流程:
1、准备齐全所有报销材料前往深圳社保局窗口办理
2、符合申请条件领取《收件回执》及《受理通知书》
3、最快15个工作日办理成功
报销时间:
分娩后12个月内前往办理
报销材料: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收原件)
3、原始收费收据(收原件)
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分娩的提供)
6、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报销住院费用时需提供出院小结)
7、深圳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产前检查及分娩的提供)
用人单位驻外地员工无法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可提供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同时需提供参保单位出具的
“单位外派证明”(收原件)。
8、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
①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不需要再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报销费用将直接支付入其金融社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里。
②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本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
9、如果女员工本人失业且非深户,通过未就业配偶方式报销医疗费用,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失业登记证明(深圳市内开具的失业登记证明无需提供原件;市外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非深户在村委会开也可以)
②参保人未就业配偶身份证
情形三
若生育保险未缴满1年,且发生生育医疗费用当月有缴纳生育险,只能选择先垫付后报销的方式。先垫后报的流程和材料均可参考情形二,报销时间需等待生育险累计缴满一年后,报销期限为累计缴满生育险一年后的12个月内。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金额
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但报销最高标准,按照下面规定:
(1)生育的医疗费用
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单胎顺产:2700元;
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关于《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办理
深户:带齐B超单(证明已经宫内好孕)、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户口所在街道办办理;
非深户:带齐B超单(证明已经宫内好孕)、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育证(准生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非深户)办理。
常问解答
1、如果女员工在港澳台或国外就医,是否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答:不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二)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三)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
2、分娩之前没有购买生育保险,分娩之后开始缴纳生育保险,是否累计一年后就可以报销之前发生的费用?
答:不能,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必须是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分娩之后再缴纳生育保险,无法报销。
3、女职工未婚先孕,但是在分娩前领结婚证、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请问之前产检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可以的,只要员工在分娩之前,能够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只要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的,产检和分娩费用,都可以报销。
4、深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时能否直接刷社保卡记账?
答:不能,目前深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只能使用医疗保险,无法使用生育保险,所以还需要个人先垫资再报销。
5、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找人帮忙报销?
答:可以的,除了备齐资料之外,代办人需要带上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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