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4-01-22 来源:网络
(取消社保积分“连续不中断”要求!龙华积分入学政策再调整)
3月25日,龙华区教育局将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和调整后的《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
其中,非深户社保积分规则中的“连续不中断”要求取消,这对于很多家长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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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南对比了新老积分计算标准变化,主要以下地方不同:
(一)调整了积分和加分分值
1、住房积分(深户)
将原来每月1分的积分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即调整为每月0.1分。
2、社保积分(非深户)
将原来每月1分的积分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即调整为每月0.1分。
另外,积分社保月数认定也是有所变化,具体见下文积分办法。
3、计生加分调整
计划生育积分项目有大幅调整,只留下独生子女一种加分情况,独生子女家庭加2分,其他不加分。
大学区的计生积分也是如此。
(二)增加了加分项目
1、新增户证加分
深圳户籍:(户籍时长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非深户籍:(居住证时长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2、新增基础分
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每类设置统一的基础分为60分。
▼具体学位类型划分见下文积分办法
最新龙华区积分入学办法
一、学位类型划分
根据申请学生户籍和住房情况,学位类型共划分为6类。
第一类:
龙华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在51%以上,下同)或祖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股权证》、房屋合法有效证明、所在股份合作公司证明,下同)或安居商品房。
第二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祖屋或安居商品房。
第三类:
龙华区户籍,学区内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已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下同)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下同)。
第四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第五类:
非深户籍,学区内商品房。
第六类:
非深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二、积分办法
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分别进行。
(一)基础分
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位类型情况,统一设置基础分为60分。
(二)加分项
1.深圳户籍
(1)居住情况加分
①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产权份额51%以上),按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购买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不积分;
②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其它类住房不加分。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加分
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3)户籍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2.非深户籍
(1)社保情况加分
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时间段不纳入计算连续缴费月、不纳入积分。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加分
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3)居住证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3.积分计算截止日期
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
▼龙华2020年热门问题权威解答
1.现在办不了租赁合同,2020年申请学位是否还需要租赁合同?
答:对于租住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家庭,申请人可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申请学位,但登记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确保居住满一年。
另外,租住商品房的可以正常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凭证》和《内地居民采集表》均可用于申请学位,但《内地居民采集表》不参与积分。(对话框回复【居住】,可获取打印入口及指引)
2.如果申请学位期间遇拆迁/搬家,是否影响申请学位,能否给予处理方案?
答:如果在2019年8月31日至申请时间段之间搬迁,须满足搬迁后与原住址仍在同一个学区范围内,且及时登记居住信息,这种情况下不影响正常学位申请。
3.现在国家政策提倡生二胎,为什么只有独生子女才加分?是否没有体现与国家政策的一致性?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强调:“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
同时《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因此应当继续落实“独生子女”在义务教育入学方面的优待政策。
4.公租房还没入住,签订了预分配合同能否积分?
答:公共租赁房暂未入住的,可以用预分配合同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5.据了解,龙华区教育局在实际的操作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是可以按照入住时间来计算积分,但针对人才住房只能参照宿舍来计算分值,也就是说不参与积分,是吗?
答:无论是企业定向配租还是个人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包括公寓),只要与住建局签订有效租赁合同,均可按照合同签发日起开始计算积分。
6.非深户居住证积分项目,居住证时间最长怎么理解?
答:按照本征求意见稿,是指父母双方都有居住证的情况下,计算积分时按照办理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来计算积分。
【撰文】史青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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