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4-01-05 来源:网络
(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变”这次是能给家人买房、子女替父母还房贷...)
原标题: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变”这次是能给家人买房、子女替父母还房贷...
大家都知道
深圳公积金有“代际扶持”制度
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共享给子女使用
但是你萌知道吗
以后
子女或许也可以支持父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或者为父母偿还公积金贷款了
深圳市最新的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出台
人才住房纳入支持范围
子女公积金可支持父母贷款购房
配偶可自愿选择成为共同申请人
……
这些新规定赶紧看↓↓
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6月20日通过其门户网站全文公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本次修订是对现有贷款暂行规定部分内容的修订和补充,主要包括首次明确人才住房纳入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子女可为父母贷款购房并偿还贷款、取消配偶必须为共同申请人规定、强化违规贷款申请的监管、明确信用记录标准等内容。
人才住房纳入支持范围
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制度拟从政策性金融方面对提高人才住房消费水平提供支持。此次修订,拟在新规定中明确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同时,将人才住房也明确纳入公积金贷款的支持范围。
子女可支持父母申请公积金贷款
深圳公积金贷款制度施行之初就推出了“代际扶持”制度,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共享给子女使用,不仅如此,职工本人的账户余额如果已经满足了购房需求,父母的账户余额还可以直接冲抵子女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为子女减轻还贷压力。
此次修订,拟在原规定父母支持子女的基础上,将子女支持父母也予以纳入,子女可以支持父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或者为父母偿还公积金贷款。
配偶可自愿选择成为共同申请人
现行贷款规定中明确,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时,职工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此次修订拟取消配偶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的规定,修改为配偶可自愿选择成为共同申请人。
深圳现行贷款规定中要求,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的房产总数进行计算,此次修订拟将此项条件进一步放宽,只按产权人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多的一方进行计算。
对于公积金贷款,你们肯定还有疑问
下面小编给你们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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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贷款疑问解答
1.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来深工作缴存公积金未满6个月且中间断缴的,在深圳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职工在异地缴存时间和深圳缴存时间合并计算未能满足申请贷款前按时连续缴存6个月的条件。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在深圳购买第二套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在深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仅限于在深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3.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异地已有两套住房,在深圳购首套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4.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在深圳购房时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答:异地就业的深户职工,在深圳购买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将按照您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等计算可贷额度,请持就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申请。
5.职工在深工作并缴存公积金,未转移至深圳的异地公积金余额是否可以参与额度计算?
答:该情形下的异地公积金余额是不可以合并计算的,职工可以将异地的公积金余额转入深圳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6.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在深购房可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深圳户籍职工在异地工作且缴存公积金,现在深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只要在就业地连续6个月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符合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规定,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7.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深户职工在深购房可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不可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深圳户籍职工不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
8.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在深购买首套住房可否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如职工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参与额度计算。
9.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异地已有一套住房,在深圳购买首套住房按几套房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答:如职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将按二套房计算。
10.职工调至深圳工作,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的在深购房可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如职工在异地缴存时间和深圳缴存时间合并计算满足申请贷款前按时连续缴存6个月的条件,则可以申请。
11.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深户职工在深购房,可否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不可以,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非深圳户籍职工不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
1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在深的唯一住房是否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
答:如职工符合我市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
13.职工购买二手房,可以到哪些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职工可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14.已签订按月协议的职工,现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终止协议?
答:已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为了能够有足够的余额用于申请公积金贷款,建议及时终止该协议。
15.购买预售房是否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
答: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期房,尚未取得房地产证的,申请人可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或待该套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后,若职工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积金贷款。
16.哪些银行可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目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排名不分先后)签订了委托贷款合作协议,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可自行选择其中一家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17.深圳户籍未在深圳缴存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深圳户籍职工未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申请当月之前异地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2、申请所购住房或商转公贷款所申请住房在深圳市内;
3、符合深圳当地的住房政策;
符合要求的职工,必须提供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近1年内缴存明细(缴存流水)等材料,证明其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办事大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证明原则上应使用本市版本,职工可根据需要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如果职工只能提供异地版本,则提供的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缴存流水)必须能证明其符合我市贷款条件。
18.商转公贷款是否有办理截止时间的限制?
答:商转公贷款暂未设定办理截止时间。
19.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当月前,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年且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有支持吗?
答: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当月前,已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且连续3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
20.商转公贷款的受理模式是怎样的?是否需要预约办理?
答:商转公贷款由受托银行的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办理,职工需预先选定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并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受托银行指定的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再进行贷款信息预申报和预约,然后持贷款申请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
21.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申请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二)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五)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六)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七)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八)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22.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用于家庭装修?
答: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仅支持购买本市范围内的商品房(住宅类)和保障性住房。不能用于家庭装修。
23.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房产套数如何计算?
答: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最多的家庭为计算基础;家庭的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24.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解决家庭自住住房问题。职工购买本市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住宅类)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可以为共同申请人。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5.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可否出具公证授权委托书代办?
答:公积金贷款申请必须由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贷款办理网点当面核对并签署确认,不允许委托办理。
26.申请商转公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如何办理?
(一)申请人向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提出提前部分偿还或者全部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申请,并书面承诺已取得该银行同意,同时取得该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贷款明细证明;
(二)申请人应当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预约申请商转公贷款,并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点提交材料;
(三)公积金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应当在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公积金贷款的决定;
(四)签订合同,落实商转公贷款相关担保。申请人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签订,并办理担保等贷款手续;
(五)受托银行放款。
30.已经申请过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是否可以再申请商转公贷款?
答:不可以。
【声明】文章由小编综合整理自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经允许,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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