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4-01-04 来源:网络
(29元!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办理啦!)
原标题:29元!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办理啦!
小编的BOSS常常教育小编说
要懂得未雨绸缪
很多事情早办早好
有道理!
深圳参保人注意啦!
深圳市人社局近日公布
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院保险
2018-2019年度参保缴费
又将开始了
每人每年只要交29元
在患重特大疾病就医的时候
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以上
可以由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支付?70%
讲真
老百姓最怕遭遇大病
最担心的就是负担不起高昂的医药费
防患于未然才是硬道理
所以
重大疾病险,了解一下
?关于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办理的通知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作为2015年度深圳市政府民生实事之一,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委、民政局等部门联合推进实施,旨在降低参保人因罹患大病所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支出,进一步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具体事宜如下:
1保险须知
1.1主办方: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承办方: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3参保资格: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状态为正常的参保人(包括在职工、自行购买深圳医疗保险人员、退休人员),均可自愿参加
1.4参保时间:?2018年6月1日9:00开始接受办理,2018年6月30日24:00截止
1.5保障时间: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1.6参保费用:29元/人/年
2保障待遇
2.1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例:一名患有急性心脏病住院的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总费用为81.3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支付53.17万元,符合社保目录内的个人自付为12.22万元(其余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如果参加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最后还可以再报销7.85万元[(12.22万-1万)×70%]。
2.2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实行刷卡记账,属于商业保险公司应支付的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与医院和药店直接结算,参保人无须垫付现金,系统自动默认记账;参保人以现金垫付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审核报销:在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理赔,其中住院医疗费用应当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理赔。
3办理渠道
3.1综合医疗保险一档(即原综合险)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5%(即4488元)的,由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在2018年6月30日18时统一划扣缴费参保,具体员工可注册深圳市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登录查询医疗保险类型及个人账户余额;
3.2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即原综合险)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上年度社平工资5%(即4488元)、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即原住院险)参保人及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即原劳务工险)参保人、少儿医保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
3.2.1关注“城市一账通”微信办理保险;进入,点击右下方重疾参保,根据指引录入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脑号等信息,完成缴费;
3.2.2下载“城市一账通”APP办理;
3.2.3实体网点窗口办理: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至深圳社保各分局(站)平安服务窗口。
4保单查询
下载“城市一账通”APP,注册登录后,可查询保单;关注“城市一账通”"重疾查询",可根据指引查询保单。
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理赔及热点咨询知识问答
?1.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理赔要报案吗?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答:不需要理赔报案。
(1)参保人在深圳市定点医院住院就诊,达到待遇赔付标准的,出院结算时可刷社保卡直接结算。
(2)若参保人在市外非定点医院就诊,请先前往各社保分局申请基本医保报销,报销结算单据显示达到重疾补充险赔付标准的,可在各社保分局的平安服务窗口一站申请理赔。
⊥1110⊥.深圳市民享受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
答: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应在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享受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11.达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的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深人社规〔2015〕7号)、(深人社规〔2015〕8号)政策规定: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不含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六、六十七、一百零四条规定而相应增加的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支付70%,不设最高支付金额。
4.参保人参保期间所有住院费用均已完成基本医保报销,如何知道是否达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答:参保人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住院费用且完成基本医疗报销,出院结算单中会体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累计金额,若已达到待遇一的报销标准,会在结算单中一并体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金额,并且该部分金额由医院一并垫付,参保人无需去平安申请理赔。
5.药品及医疗机构有要求吗?
答:(1)报销范围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三个目录为标准。(2)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应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11
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现金报销规定的住院费用,在进行现金报销时,可予同步结算深圳市重疾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7.自费部分是否可以报销?哪些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答:不属于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费用,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8.我今年的医疗费用最晚什么时候可以理赔?
答:参保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的,应当在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理赔,住院医疗费用应当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理赔。
9.我在老家购买了农合医疗,同时也在深圳市参保了社保及29元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本次住院我在老家农合报销了,能付享受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的待遇?
答:不能享受。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是建立在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的,住院费用需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报销后才能结算、享受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10.我深圳市社保的参保时间短,目前住院将社保的基本及地方补充医保的限额使用完了,无法进行深圳市社保统筹,能否享受该大病的待遇?
答: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及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出地补支付限额的部分,地方补充基金还可予报销50%,剩余的50%的社保范围内费用可以按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理赔。
11.自2018年7月1日起,未经基本医保报销的住院费用,如转诊市外住院医疗费用、常住异地住院等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请参保人携带住院期间的所有资料前往社保分局完成基本医疗保险现金报销,报销单据显示达到待遇一理赔条件的(报销单据上有“温馨提示”提示字样),可在社保分局的平安保险合署办公窗口申请礼品,提交下列材料原件:①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保卡、此次申请理赔的医保结算单、参保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②未成年参保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赔付金额如需转账到监护人银行账户的,请同时提供监护人银行卡或存折、关系证明(未成年参保人出生证或户口本)。
12.申请特药理赔的条件?
答:参保人已参保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且能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符合《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支付限制范围,且已通过特药资格登记才可以申请理赔。
13.进入慈善援助期的药品,是否报销?
答:根据深人社规(2015)23号文规定,《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用药涉及慈善援助的,应当按照慈善机构援助方案执行,由慈善机构援助的药品费用不纳入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14.重大疾病药物花费最多报销15万,是指每年最多报15万呢,还是所有年最多报15万?
答:是指每个医保年度内的累计报销限额不超过15万。
15.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说是和政府合署办公的?有没有政府下发的相关政策?
答:《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5〕7号)。《深圳市人社局关于明确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规(2015)8号)。《深圳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深人社局(2015)23号)。详情可登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进入“政策法规”栏目查询。
16.交够十五年已停交社保的是否也可以参与?
答: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均可自愿参加。
17.自己社保个人帐户余额够了,如何查询是否有自动购买?
答:如果您在2018年5月31日医保个人帐户余额大于等于4488元,深圳市人社局将进行统一划扣参保,社保统一划扣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18时,您可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个人网页进行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和参保状态。
18.如果是已经患了重大疾病生病住院的能参保吗?
答: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均可自愿参加,无论是否已经患病。
19.社保很久没交了也可以吗?或之前在深圳交了5年社保,现在有两个月没买了还能参加吗?
答: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均可自愿参加,未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或参保状态不正常的则不可以参加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20.如果户籍在深圳,医保仍在外地原单位,是否可以自费缴交这29元参保?
答:如仅是户籍转入深圳而未参加深圳社会医疗保险,则不符合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条件。
21.如果现在厂里给办了社保,而且现在已经患大病办了大病医疗的,我还能参这份保吗?是自己另外去办理还是需要和厂里社保一起扣费?
答: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状态正常的市民,无论是否已经患病,均可自愿参加。请确认您的企业是否进行统一参保或您是否为一档足额划扣参保人,如您的企业未统一参保或非一档足额划扣的参保人,可在6月份个人自费参保。
22.有深圳戶籍的孩子在国外上学可以参保?
答:已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均可自愿参加。相关待遇依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报销。参保人在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享受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23.刚刚入深户,已到广州上班的,可以投保吗?
答:如未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则不可以投保。若已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则可自愿投保。
24.账户余额超过多少,不用办理参保手续,社保局会自动划扣?需要个人填表申请吗?
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参保人,2018年5月31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4488元的,由人社局统一划扣,无需填写申请表。
25.医保余额怎么查?
答:可登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个人服务网页查询。
26.我是深圳一档社保,个人帐户超过三万元了,是不是不用去办手续自动划扣?还要申请一下吗?
答:是的,无需申请,只要您的参保状态正常,可由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统一划扣参保。
27.我是深圳户口,但是在广州读大学,现在买的是学校的医疗保险,那我还能购买这个重大疾病保险吗?
答:若未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则不可以办理。
28.深圳市大学生能参保吗?如何参保?能走家庭通道来缴费吗?
答:深圳市大学生如已经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的,均可依照自愿原则参加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可通过微信关注“城市一账通”或在应用市场下载“城市一账通”APP,进行参保。
29.我今天买了,为什么显示保险日期起止时间是2018.07.01至2019.06.30?不是从今天算起?
答: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期与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年度一致,保障期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30.已领取养老金的老人是否还可以购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答:已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如为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且参保状态正常的,均可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31.如果到了退休年龄,社保未买够十五年,在深圳社保系统无法继续买,只能将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但人仍在深圳工作者,可以参保吗?如何办理?
答:未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则不可以办理。
32.年龄已过50岁,55岁的人,且没有买社保的老年人,如何参保?
答:未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则不可以办理。
33.请问公司帮我购买的是“2”档住院医疗,医疗个人帐户不足请问可以参保吗?
答:可以参保。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均可自愿参加,采取个人自费方式投保。
34.请问我家人(在深圳缴纳医保)已经退休,但账户余额也达到了要求,只是已经没再缴纳医保,这种情况,也会自动划扣29元保费吗?
答: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已达到累计参保年限的参保人退休后无需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可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此类情况的退休参保人亦属已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如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达到4488元划扣缴费参保条件的,市社保局可予统一划扣投保。
35.请问小孩子购买少儿保险后也可以购买这个吗?
答:已参加深圳市少儿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可自愿、自费参保。
36.请问参了这个保险后才可以享受此待遇吗?
答:参加了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且达到重疾险待遇赔付标准,才能享受该保险待遇。
37.这个只能在社保绑定医院申请报销,是吗?
答: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可以持卡记账、直接结算,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按月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以现金垫付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如在市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承办机构审核报销。
38.我想问问,甲状腺癌算不算重大疾病?刚刚确诊的现在还可以买这个保险吗?
答:1.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不涉及具体疾病名称,待遇享受与具体疾病名称无关。
2.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只要参保状态正常的,均可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相关待遇依照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报销,与户籍、年龄以及是否已经患病无关联。
39.今年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什么时候开始投保?
答:2018-2019医保年度重疾补充险参保方式如下:
(1)一档足额名单确认时间:2018年5月31日18时;保费划扣时间:2018年6月30日18时。
(2)个人参保时间为2018年6月1日9时至2018年6月30日24时。
40.保费是多少?保障时间是多久?多参保保障是否叠加?
答:保费是29元/人/年,年度保障时间同基本医保年度,本医保年度保障时间为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保险期限为1年。参保人仅限参保壹份,不重复享受保障待遇。
41.今年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要怎么操作?
答:(1)社保统一划扣:一档参保人如在2018年5月31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超4488元的,且在6月份未申请退出参保,将由政府统一划扣参保;
(2)除社保统一划扣外的人群(含少儿、退休人员):可在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24时通过个人线上自费投保;具体参保方式可关注“城市一账通”或下载“城市一账通”APP或到各社保服务站点进行投保;
另外享受低保的非从业居民、孤儿、优抚对象及重度残疾居民,分别由市民政和残联部门统一办理缴费。
42.个人如何在手机进行投保?
答:(1)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城市一账通”或通过“城市一账通”APP线上办理参保缴费,根据网页指引录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脑号等信息;在线支付保费完成参保。
(2)或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深圳社保各分局(站)平安服务网点(名单详见现场由网点人员指导进行网上申请办理参保缴费。
43.收到统一扣款短信,不小心误回复N,本人是想参加重疾补充险,该怎么操作?
答:已短信回复N后,如想参加重疾补充险的参保人,可在2018年6月25日9时至6月30日18时登陆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行申请操作,政府将以参保人最后时间的申请意愿作为是否参保的标准。
44.通过什么渠道可以了解相关保障信息?
,了解相关保障信息;
(2)可在社保局官网上了解相关信息;
(3)可在各社保分局网点咨询了解。
45.能否在社保网点现场交费参保?
答:可以,请携带参保人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社保网点,但为了避免您到达现场排队等候投保,建议您使用手机微信自助投保。
46.我没有参加深圳社保、能否投保重疾补充险?
答:未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则不可以办理。
47.我也是一档的参保人,为什么我的缴费不能从个人账户扣取?
答:根据《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达到深圳市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以上的,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统一办理参加手续,保险费在参保人个人账户中划扣。2018-2019医保年度统一扣款标准是个人账户余额超4488元,如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是无法自动扣取的。
48.如何查询到是否已成功参保重疾补充险?
答:①个人自愿参保可下载“城市一账通”APP进行查询保单;
②一档足额划扣人员可登陆深圳市社保局个人服务网页查看参保状态。
49.相关保障是否有等待期?
答:没有等待期,保障责任从2018年7月1日开始。
50.投保成功以后是否有短信通知?
答:个人微信投保成功后会发送参保成功短信,也可通过“城市一账通”APP进行查询保单。
51.我投保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投保两次都提示失败,参保状态正常,想核实一下具体是什么原因?
答:(1)请您核实是否已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以及参保状态是否正常;
(2)如参保状态正常,请与市社保局核实所登记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52.社保是公司帮忙办理的,这个重特大疾病保险还要亲自去办吗?
答:可以先与您公司的人事沟通,是否企业会统一投保深圳重特大疾病保险。如企业不统一参保,您的医保是一档,而且余额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也就是高于4488元的),市社保局将协助以统一划扣方式协助您参保。如果您医保是二档、三档,则需要您自行参保。
53.什么是电脑号?
答:旧版社保卡在卡面有显示“电脑号”;新版社保金融卡为社保卡正面底端倒数第二组数字。
54.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是不是从社保卡上扣,如果个人账户不够划扣的话,应该怎样购买?
答:根据《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达到深圳市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以上的,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统一办理参加手续,保险费在参保人个人账户中划扣。2018-2019医保年度统一扣款标准是个人账户余额超4488元,如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是无法自动扣取的。您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城市一账通”或下载“城市一账通”APP进行自助参保。
55.小孩的费用如何缴纳?
答:可由其监护人通过微信关注“城市一账通”或下载“城市一账通”APP进行参保。
56.微信投保提示“您属于个人账户足额或政府统一投保的参保人,请勿重复投保”,但我的个人账户是不足4488元?是什么原因?
答:即您个人账户余额在2018年5月31日余额超4488元的,请您耐心等待市社保局2018年6月30日统一划扣。
57.深圳市人社局会像去年一样发送关于重大疾病投保确认的短信吗?是不是随时都可以回复N不参保?
答:深圳市社保局拟于2018年6月3号-6月10日分批发送投保确认短信,收到短信后如需回复N,请在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逾期未发送N,如果需退保的,可登陆社保网的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申请修改参保意愿,社保局将以参保人最后一次提交时间申请意见确定参保人是否参保:若参保人最终选择参保,将扣除医疗保险个人账户29元;若参保人最终选择不参保,则不会扣除医疗保险个人账户29元。
1)参保时间:2018年6月1日9:00开始接受办理,2018年6月30日24:00截止
2)保障时间: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3)针对人员:所有在深圳参保人员
4)参保费用:29元/人/年
5)公司不统一办理,需员工自行办理,除综合医疗保险一档(即原综合险)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达到4488元的由社保局直接扣款外,其余人员可关注“城市一账通”
29!只要29!29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只需29元,平安健康保一年!
当然,也希望大家平时多运动,
锻炼身体,增强体魄!
29就图个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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