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12-11 来源:网络
(深户个人缴费人员缴纳一档医疗保险的比例及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2021-07-01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年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级的,选择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之间,其中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按缴费基数的8.2%缴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按缴费基数的11.7%计算。
一档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享受以下待遇: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凭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行支付。
(2)一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且社保卡内的钱用完的,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不含按规定应自费的费用)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超出部分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年满70周岁,参保人可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基本医疗保险一级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社会医疗保健中心发生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费用,70%由本人个人账户支付,3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口腔科治疗、康复理疗、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等市政府规定的项目费用除外。(参保人也可提供社康中心医生开具的处方到指定药店买药,也可享受此项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看门诊(含急诊),享受以下待遇: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属于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2)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中单一医疗项目或医疗物资的,90%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三)参保人员因病需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因工作外出或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90%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本条第(一)、(二)项规定报销。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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