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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12-10 来源:网络
(刚毕业及非深户的伙伴注意了! 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参保了!)
刚毕业、来深圳不到三年或者非深户的小伙伴请注意:6月1日起,不用体检,患大病能二次报销的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能够进行个人参保啦!
为什么专门@这几部分人?我们需要从参保的三种方式说起……
购买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有三种方式:1.团队2.个人账户划扣3.个人现金。团队参保的时间已经截止了,此文不再赘述。
个人账户划扣的前提条件是2018年5月31日个人帐户余额大于等于4488元,且在2018年6月未申请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如果满足这一条件,就不用操心了,相关部门每年会从你的个人账户余额中扣除29元,为你提供这项保障。如果不清楚自己的个人账户余额是否超过4488元的朋友,可以关注“深圳社保”或“深圳人社”,进入查询个人社保信息。
对于非深户的小伙伴而言,医保中的个人账户为0;刚毕业或来深圳不到三年的深户小伙伴,通常而言个人账户余额应该不会超过4488元。所以,你们不能通过“个人账户划扣”的方式购买这款保险,需要到相关平台通过第三种方式进行自助购买。
那么,这款29元/年的产品到底如何呢?
这是2015年11月1日落地实施至今的深圳市政府推出的重大民生实事之一,是社保的一种补充险,旨在有效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属政府重疾险。
该险种有三大特点:
(1)所有参加深圳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人均可享受;
(2)无须体检,无等待期,可以带病参保;
(3)自愿参保,三种方式均可参保。
可享受以下待遇:
(1)住院医疗费用“二次报销”,上不封顶。可能有些人不太了解,在社保范围内依然有部分药品需要自费的,这款产品就可以对这部分自费药品进行报销。超过1万元的部分,报销70%。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待遇享受与具体疾病名称无关,不设最高支付金额。
(2)特药费用,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目前共11个重疾药品纳入《药品目录》,包括治疗肺癌、乳腺癌、肠癌、白血病、强直性脊柱炎、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11个医保目录外高值药品。
举例来理解福利:
患有急性心脏病住院的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总费用为81.3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支付53.17万元,符合社保目录内的个人自付为12.22万元(其余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
如果参加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最后还可以再报销(12.22万-1万)×70%=7.85万元。
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障期限一年,保费仅需29元,且无需体检无需健康告知既往症也可报销!如果按照市面上的商业保险价格来算,这款保费300-600元/份/年,且投保需要符合健康告知,既往症除外。这一对比,就能看出深圳政府的良苦用心!
自2015年11月1日落地实施以来,重疾补充保险2015-2016医保年度参保486万人,2016-2017医保年度参保504万人,2017-2018医保年度参保625万人,截至2018年3月31日,三个医保年度合计赔付.39万元,受益人数人,单人获赔付最高额73.48万元。
有些人不想买这个补充医疗,觉得没有必要。小编认为29元在市面上是真的很难享受到同等保障,29元的价格大概就是一餐好点的盒饭,没有必要去节约这点费用。而且从近年来的参保人数和受益人数可以看出,这款产品深受大众青睐,并且也能给真正需要的人提供实质性的保障。
您可以通过“城市一账通”App,选择“保障商城”页面进行查询,保单名称为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保单生效日为2018年7月1日的是2018-2019年度的重疾险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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