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8-21 来源:网络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积金中心“租房提取政策及办理方式介绍”在线访谈总结)
2020年7月31日上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举办了一期主题为“租房提取政策及办理方式介绍”的在线访谈活动,旨在通过与广大缴存职工的在线互动,让职工进一步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和办理方式。
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租房提取是我市最重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之一,职工家庭名下在深圳无房产即可每月提取65%的月缴存额用于租房,无需提供无房证明、租赁合同、房租收据等任何纸质证明材料。为减轻疫情期间缴存职工支付房租压力,我市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比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2020年7月至12月每月可提取额由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上调为80%,预计全市将增加约25亿元提取资金支持职工租房。
本次在线访谈中,部分网友较为关注租房比例提高后的业务办理方式。市公积金中心温馨提醒广大职工,租房提取阶段性支持政策旨在进一步减轻职工压力,更好满足职工疫情期间的实际住房消费需求,办理方式与政策调整前一致,仍为全流程线上办理。系统会自动调整2020年7月-12月这个时间段的租房提取比例,职工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今年上半年,为更好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市公积金中心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APP、支付宝市民中心三大渠道推出网上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全新功能),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APP、支付宝市民中心、市公积金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平台、客服热线等多个自助渠道办理,提取资金于1个工作日内到账,十分快速便捷。
访谈过程中,部分网友还提出了此前未提取的月份是否可按80%的比例累计提取。需要提醒的是,政策调整前,职工未提取的月份至2020年6月,租房提取比例仍按65%执行;2021年1月1日起,租房提取比例也将恢复至65%,恢复后,再提取2020年7月-12月时间段内提取额度的,亦不按80%的比例予以补提,请广大职工合理安排提取时间,在政策有效期内及时提取。
嘉宾认真回复网友提问
活动过程中,职工还针对疫情期间缓缴、降低缴存比例政策,购房提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进行提问,嘉宾们与网友积极互动,针对各类问题分别作出了专业的回应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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