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8-01 来源:网络
(6城市放开出入境证件办理 须缴1年社保)
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6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实施允许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的在读大学生异地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的便利措施
8月22日,公安部在官网发布消息称,将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决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6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实施允许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的在读大学生异地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的便利措施。
公安部称,该措施使流动人口与户籍居民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广,受益群众多,同时,对便利公民出行、服务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乐观的角度猜测,这也许是户籍改革进一步向前推进的信号,让流动人口不再受户籍的限制。”昨日,城市经营协会会长王廉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但反向思考,除了办理出入境证件,在教育、社保等方面,是不是也能打破现有户籍制度的障碍?”
须缴1年社保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流动人口就不断增加。国家人口计生委原主任李斌曾对外表示,“十二五”期间,中国人口流动规模将保持在2亿人以上。不过,与户籍所在地的居民相比,中国的流动人口在购车、购房等方面,却不能完全享受到与户籍居民同等的待遇。
这同样体现在了出入境证件的办理上。天津上班的王先生已工作4年时间,但每次随单位去不同的国家或赴香港考察项目,都要回江苏的出入境办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但王先生的遭遇今后可能不会再出现——公安部昨日发布消息称,“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新期待,进一步方便异地就业人员和在读大学生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公安部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决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6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实施允许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的在读大学生异地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的便利措施。”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在非户籍地就业和学习人员数量逐年增多。此类人员常年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学习,依据现行规定需返回户籍所在地才能申请因私出入境证件,花费的时间和成本较高,迫切希望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公安部认为,这是为更好服务人民群众而推出的一项出入境便民利民措施。
不过,在上述6座城市办理护照等,仍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公安部介绍,“在上述6个城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及证件加注)。”
户改仍须推进
业内人士认为,相较以往,尽管仍有一定的限制,但上述条文还是具备了一定的积极意义:不仅是大势所趋,还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户籍的壁垒,保障了城市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
公安部也认为,该措施对公民申办出入境证件条件和程序改革、流动人口与户籍居民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乃至服务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落脚点肯定在户籍制度上。”王廉认为,“一方面,在户籍壁垒客观存在的情况下,有关部门的举措是一个有益的探索,即能不能在部分城市、部分领域慢慢推进改革,打破户籍制度造成的一些障碍;另一方面,进一步往前考虑,如何打破与户籍连带的利益,乃至如何实质性地推进户籍改革,都应该成为决策者未来应该考虑的方向。”
公开资料显示,2001年,相关部门就推出了《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县级市户口迁徙标准;2012年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最大的亮点是:在户籍迁徙实行的分类政策中,地级市落户首次得到放开。
但有分析称,户籍改革更多地还是停留在文件层面,实质性向前推进的举措相对有限。“在我个人看来,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在更多的方面打破户籍壁垒。”在上海工作十二年的陈女士,由于不是本科毕业,为上海户口和非上海户籍造成的阻碍“忧虑”了很多年,“比如,直到现在,不少招聘单位的条件仍需要上海户口。同时,在购置房产时,需要到原籍所在地办理很多证明,才能成功购房。”
事实上,日前有媒体报道表示,国家城镇化专题调研组在全国不同城市调研发现:“户改几乎遭遇所有市长的反对”,原因在于与户籍挂钩的种种福利、地方财政的压力和城市的发展负荷能力。
对此,王廉认为,地方政府应当对自己城市的负荷有明确的认识,对城市发展的需求有全局的规划,才能使户籍改革优化发展。
“户改应成为‘市长负责制’,与官帽挂钩。”《法制日报》日前发表评论称,“如果户改实行‘市长负责制’,并纳入政绩考核,反对户改的市长可能就会少了。同时,如外来人口也有选举权、官员任免建议权等,市长等官员不仅不会成为户改的阻力,还会成为户改的推动力。”(黄烨实习生周文婷)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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