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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7-29 来源:网络
(2020深圳南山区积分入学新政策:户籍社保时长加分)
降低计划生育评分权重,独生子女加分1分,其他不加分;设置户籍时长,根据南山及南山以外深圳其他地区最后一次入住的情况,对不同的评分加分;设置社保时长加分,优先考虑保护在深圳服务时间长的非深圳籍户籍儿童权益,将原来的九年制小学学位改为小学六年制、初中三年制
作为广东省第一个教育强区,深圳市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积分入学政策引起了深圳家长的关注。
据南山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适应居民群众对教育的更高要求,适应南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全区学位供求的新变化,根据深圳市教育局的相关政策指引和南山区的实际情况,教育局遵循“一般不变,局部微调”的原则,并对《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公办学校实施办法(2019年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本次修订优先保护南山区户籍(特别是学区户籍)学生,优先保护在深圳市服务年限较长的非深圳市户籍儿童权益,优先保护在深圳市居住的非深圳市户籍学龄儿童少年入学父母双方在深圳就业,反映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
积分构成成为基本分+加分
据编辑了解,今年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积分入学政策调整如下:
由原来的4分(户籍、住房、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满分100分)调整为基本分(3分:户籍、住房、社会保障、满分80分)+奖金(3分:计划生育、户籍、社会保障、满分20分)=最终分(最高分仍为100分)
前80个基本分基本不变,原计划生育20分划分如下:
(1)降低计划生育评分权重。将为独生子添加一个点,而不会为其他子项添加任何点。
(2)户籍时间长度加分,南山区户籍和南山区外其他深圳区户籍根据上次入住时间长度加分。
(3)在社保期间加分,优先保障长期来深圳的非深圳户籍儿童权益。
(4)对符合“三个六”要求(我市小学六年学制完成,父母缴纳社保六年以上)的申请人,给予适当的加分。
修订还明确了同一分数的比较规则。与户籍相比,南山区学区户籍优先于户籍,南山区户籍优先于其他区深户,其他区深户优先于非深户。在同一户籍类型的情况下,深圳家庭的入户时间较长,而非深圳家庭的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比父母更长。付款时间较长者优先。
房度锁变为不同时期的锁
此外,今年的积分入学办法还对住房程度锁定政策进行了人性化修改。通过此次修订,明确了锁定范围及时而长,即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用于一户家庭在学校系统内义务教育阶段申请公办学校学位(含转学)。原锁定政策中,小学入学的9年锁定期修改为:锁定期逐期,小学入学的锁定期为6年,初中入学的锁定期为3年,其余学制转入其他班级的锁定期。
添加“应用到解锁”操作,即:
“零接触,云审核”学位申请全过程
针对疫情对学校招生和家长登记的影响,南山区教育局还专门制定了一系列便民措施:
一。让跑路的官方数据和减少跑路(不)人数,有效降低家长工作成本,引导家长通过“I深圳”应用、政务服务官方账号完成各种证件。
2个。”“零接触,云审核”,全面优化申请材料审核。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大移动终端注册+无接触在线材料验证的全过程,真正方便批量注册操作,降低批量采集风险。
三。率先提出将2021年《登记房屋租赁证》申请期和居住信息登记时间推迟至2020年7月31日。
四。实用方便的备料
(1)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儿童(不包括香港国籍)在申请时只需提供家庭户口簿。
(2)在深圳申请初中一年级时,正在读六年级的学生无需提供通过学籍系统对比数据阅读的证明。
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20年版)具体内容如下:
1、整体项目
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符合《深圳市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发〔2018〕3号)要求的深圳市户籍学位申请人和非深圳市户籍学位申请人。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人员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共设3个基本分和3个加分,满分100分。
(1)基本子项目
一。学位申请人户籍(满分30分)
(1)深圳户籍分为三类(详见附件,下同)
(2)非深圳户籍(包括香港和澳门学龄儿童)分为4类。
2。学位申请人家庭住房(满分40分)
(1)有8种购买方式
(2)有8种租房类型
南山区实行住房等级锁定制度。家长可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查看住房学位锁定情况。如果住房被锁定,在锁定期间,该住房不能用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学位。
三。学位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满分10分)
(2)奖励项目
一。学位申请人计划生育奖励(满分1分)
2。学位申请人户籍时长加分项(满分7.5分)
三。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附加分项的时间(满分11.5分)
2、点的验证
点的验证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学位申请人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准备完成的学位申请材料,通过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或“南山教育”进行注册;第二步:学校工作人员根据学位申请者家长提交的入学材料进行初审,系统得出初审分数。的要素信息由家长自行填写,初试成绩仅供家长参考,不作为分数排名依据;第三步:学校初试通过后,系统将对所提供的学位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织布工程系统家长(如发现评审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及时提供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复试)。期末考试通过后,系统获得期末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直接依据。
3、点的使用和释放
区教育局将根据申请者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在同一学区招收学位申请者。不同地区学位申请者的最终成绩不具备平行比较资格。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区教育局招生系统网站查询最终成绩和录取结果。符合申请条件但未被申请学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转为公办学校或公办民办学校。区教育局不再负责安排不接受或自愿放弃调剂的学位申请者。凡在区民办学校学习并通过资格考试的学生,均可享受政府颁发的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助。
4、同一积分的序
与户籍相比,南山区学区户籍优先于户籍,南山区户籍优先于其他区深户,其他区深户优先于非深户。在同一户籍类型的情况下,深圳家庭的入职时间较长,而非深圳家庭的父母在深圳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较长,时间较长者优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山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评分标准
1、基本得分
(1)学位申请人(特别是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申请转学的学生,下同)及其父母(特别是学位申请人的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相应的居住证积分
一。学位申请者来自深圳户籍人群,分为三类:
A:学区户籍,户主为家长-30分
B:南山区户籍——26分
C:深圳市南山区外其他区户籍——20分
2。学位申请人属于非深圳户籍人口(包括香港和澳门国籍),分为四类:
D: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效居住证(包括父母双方均为深圳户籍)-20分
E:父母非深圳户籍,但均持有有效居住证-18分
F: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或持有有效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深圳户籍且未持有有效居住证-0分
G:家长享受优惠政策-20分
温馨提示:香港和澳门适龄儿童申请初中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有关提交材料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注册指南。
(2)学位申请者及其家庭用于学位申请的房地产对应得分
一。学区内有8种购买方式
A:学区购买住宅地产3年以上,持有51%(含)以上产权-40分
B:学区购买3年及2年以上住宅不动产,持有51%(含)以上产权-38分
C:学区购买2年及1年以上住宅不动产,持有51%(含)以上产权-36分
D:学区购买不到一年的住宅地产,持有51%(含)以上产权-34分
E:学区内购买的住宅物业,所有权低于51%(不含)且高于30%(含)-30分
F:学区内购买的住宅物业,所有权低于30%(不含)-20分
G:在学区内购买合法出资的房屋或合法自建的房屋(需街道办事处证明)-20分
H:学区单位自建房(提供单位内部销售合同)-15分
特别提示:
(1)如果您想购买住宅商品房,请根据方案a、B、C、D、E选择相应的方案。
(3)购房期限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之日起至入学当年8月31日止。在招生当年8月31日报名工作开始前未取得正式录取通知书的房地产,不得用于学位申请。
2。学区内共有8类出租房屋:
1:租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20分
注:(1)可申请学位的政府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周转住房是指住宅房地产。合法承租人将该房屋转租给他人是违法的,其他人员在租赁该房地产时没有资格申请法定学位;(2)申请学位的房地产是通过定向配租取得的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宿舍型房屋的出租单位生产点。
J:用祖父母和祖父母的不动产申请学位,但申请人的户籍信息与祖父母的户籍信息不一致,得20分
K:租住超过5年-15分
50:租住5年以下3年以上的住宅物业-12分
M:租住3年及2年以上的住宅物业-9分
N:租2年及1年以上的住宅物业-7分
O:租住2年以上宿舍单位-9分
P:宿舍2年以下-7分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户籍学位申请者无房奖:
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深圳无房地产,可分为两类:
1)学位申请人户籍属于申请学校所在学区,户主为家长,得12分;
2)其他不符合“1”-7分”条件的深圳市户籍学位申请者。
(2)申请学位的房客必须是学位申请人的家长。
(3)只有在入职前一年4月30日前签署、有效期至入职当年12月31日的房屋租赁证(红色复印件)方可提供贷记。不能提供的,非深造户籍学位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深造学位申请人不能获得学分。租期为自办理房屋租赁证(红色复印件)之日起至报名当年4月30日止的连续期限。
(4)只能提供《居住信息登记证》或《房屋租赁信息》(蓝印),不能加分。
(3)深圳市学位申请者父母缴纳社会保险相应分
特别提示:学位申请者的父母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即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一。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分为两类:
A:自入学当年4月30日起,学位申请者的父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其社保卡在申请入学时具有有效使用功能(单亲家庭按双倍社会保险计分,但相关的法律证明或文件需要检查)-10分
B:自入学当年4月30日起,学位申请人的父母中有一人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社保卡在申请入学时具有有效使用功能-5分
2。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10分
2、奖励项目
(1)计划生育奖励:独生子女加1分。
(2)户籍学时加分项:根据学位申请者最后一次转入当前户籍类别(南山区户籍,南山区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至招生当年4月30日的时间,分为两类:
一。自招生当年4月30日起,南山区户籍每满一年加分1.5分,最高不超过7.5分,不足一年不加分。
(3)学位申请人父母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长短(以及一年级学位申请人的深圳市小学生身份长短)加分:
一。从连续缴纳社保的第13个月起,自入学当年4月30日起,每月缴纳社保加分0.1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连续缴费不满一年的,不具备申请学位的资格(奖金按父母长期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方计算)。
2。一年级学位申请人父母双方已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72个月以上,且申请人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制完整学籍,可加1.5分。一年级学位申请人的父母只需缴纳72个月以上的社保(不含补缴),可加1.5分。
三。学位申请人为深圳市户籍人口,加分1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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