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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6-30 来源:网络
(深圳新医改大幕开启 非深户也可享受医保)
到2011年市区政府将投入196亿元实现改革目标
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医疗保险偿付标准
§彻底消除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创收”的利益导向机制
深圳新闻网讯昨天下午,我市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动员大会暨2010年卫生工作会,全面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和2010年工作任务,正式开启了新医改大幕。省委常委、代市长王荣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锋主持会议,副市长唐杰、市政府秘书长李平出席会议。
会议下发的《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明确了到2011年要完成的重点改革内容,包括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积极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制定配套政策等内容。为实现改革目标,到2011年市区两级政府将投入196亿元。
王荣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上来,周密部署,认真实施,突出公益性,突出基本、基础和基层,突出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突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档次和水平,确保医改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果,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先锋城市。
王荣强调,今后两年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参保人员就医的便捷性,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逐步实现与珠三角区域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服务管理的对接互通,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医疗保险偿付标准,逐步缩小各类参保群体的医疗保障水平差距,减轻市民大病费用负担。
二是用一年的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市民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今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按采购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配齐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要加强对本市基本药物生产、采购、配送、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规范市场流通秩序,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确保群众基本用药安全。
三是以全面加强社康中心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尽快落实全市统一的社康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争取年内40%的社康中心拥有自有产权房。切实改变社康中心医生待遇过低、不稳定的状况,建立我市全科医生培养体系。从医疗收费政策、医保偿付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社区首诊引导机制,促进市民“小病在社区解决”。
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更加强化政府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尽快彻底消除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创收”的利益导向机制。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深港、深莞惠公共卫生合作,提高区域性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围绕公益性服务目标,稳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坚持公益性质,完善保障机制,提高运营效率,使公立医院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同时,做到人均诊疗费用较低;在保障服务能力的同时,做到提供服务的绩效最高;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同时,做到诊疗服务水平上台阶。
会议还表彰了2009年度深圳“十佳医务工作者”和“医德医风先进个人”。(记者刘键余海蓉)新闻链接
非深户持居住证可享医保
深圳新闻网讯“以前出来打工最担心的就是看病的问题,现在我自己每个月只需要交4元钱参保,既保门诊又保住院。”农民工刘辉告诉记者,“医疗等各方面的保障好了,没有后顾之忧,农民工才喜欢在深圳打工。”不仅是刘辉这样的农民工,深圳已将在职人员、灵活就业和非从业居民、在园在校的少年儿童、在校大学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无医疗保障的随迁老人等都纳入医疗保险的“保护网”。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916万,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占全国纳入医保的农民工总数的1/6,已经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民医保”。
下一步我市将把“全民医保”的“网”越织越实,目前我市正在修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此次修改主要有两个目标:一个是要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民医保,另一个是要保障医保待遇在全国领先,具体措施包括将持我市居住证的非深户人员纳入医保等。《实施方案》提出,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本市常住居民。
916万人纳入医疗保险“保护网”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沈华亮介绍,2008年深圳常住人口为876.83万,而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916万,已经实现了“全民医保”。其中综合医保参保191万人,住院医保参保近189万人,农民工医保参保473万人,少儿医保参保近64万人。
国家和省的医改方案都要求将在社保机构领取养老金但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对此,沈华亮说:“深圳的社保制度明确规定‘谁发养老金,谁缴医保费’,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企业脱钩,现在每年我市养老保险基金为近14万企业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约2亿元,保障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权益。”我市对困难居民进行医疗保险费补贴,其中生活困难居民每人每月补贴20元,一般居民每人每月补贴10元。对于我市户籍的非从业人员,其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减轻了他们的参保负担。我市尽最大可能将“应保”的人群纳入医疗保险“保护网”。深圳农民工参加医保占全国1/6
“深圳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占全国纳入医保的农民工总数的1/6。”沈华亮说,“目前我市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共702万人,其中参加综合医保的超过45万人,参加住院医保的184万余人,参加农民工医保的473万人。”在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扩面方面,去年1月至11月,市社保稽核部门查出企业少报工资基数、少报医保参保人数,共少缴医保费127万元,损害了参保人的利益。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稽核监督力度,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员工数和员工实际工资总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对于企业少缴医保费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员工的医保权益。
将持居住证的非深户人员纳入医保
《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将继续扩大医保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全民医保体系,除原有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人群外,将持有《深圳市居住证》并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据了解,我市正在修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目前已将修改稿报市政府。根据修改稿,持《深圳市居住证》、16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可申请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拟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月缴交医疗保险费,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拟按缴费基数的7.8%缴交,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拟按缴费基数的0.2%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拟按缴费基数的0.5%缴交。在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享受综合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沈华亮表示:“目前市社保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分析在医疗机构自费就医人员的构成,从而了解哪一部分群体属于应该纳入医疗保障而未纳入医疗保障的,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继续扩大医保覆盖面。”(徐恬)新闻链接
深圳新医改方案公布3年内完成五大改革
1月12日,深圳医改动员大会暨2010年卫生工作会议在市民中心召开。大会公布了《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明确了3年内完成的五项重点改革内容: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其中,具体措施体现在为全市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等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等4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社康中心服务水平、提高医保报销比例等措施。包括2010年,深圳市区两级财政对居民参加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以上,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2010年对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到90%;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46元,2011年达到50元;2010年起在全市社康中心全面推开基本药物“零利率”销售等。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生育委员会主任江捍平表示,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落实,将使市民得到“平时少得病”、“得病有保障”、“看病更方便”、“费用更低廉”四大实惠。
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王荣对深圳新医改寄予厚望,他表示,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重大民生问题。希望深圳医改今后两年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参保人员就医的便捷性和减轻市民医疗费用负担;二是用一年的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市民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三是以全面加强社康中心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以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五是围绕实现公益性服务目标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着力促进其实现公共服务最大化。
目前,全国新医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深圳新医改具体分两个阶段完成:到2011年,全面落实五项重点改革任务,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明显减轻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群众看病就医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为此,深圳市政府确定了“四基本一试点”为重点内容的近期医改实施方案,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记者陶静)新闻链接
去社康中心买药最便宜307种药按采购价销售
1月12日,记者从深圳医改动员大会暨2010年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深圳将从今年起在全市社康中心全面推开基本药物“零差率”(按照采购价实行销售)销售,目前,纳入2009国家基本用药目录的307种药品均通过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并已列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基本用药目录。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社康中心就诊,其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个人账户只需支付70%。
据了解,307种基本药都是些市民常用药,包括阿莫西林、头孢氨苄、红霉素、阿奇霉素、环丙沙星等。其中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中成药都有涉及。
在深圳医改动员大会暨2010年卫生工作会议上,深圳市卫生和人口生育委员会主任江捍平表示,深圳将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流通程序,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减轻市民用药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其中,一要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采购和使用制度,全市社康中心要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按照采购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实施药品“零差率”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由政府安排财政补助。监督指导其他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配齐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使用基本药物的量必须达到规定的比例,并保障患者可以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二要建立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制度。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继续贯彻实施《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其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医疗采购服务中心公开招标确定的药品统一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307种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涉及药物共307种,其中化学药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据统计,2009年,深圳市中标药品有国家基本药物品种303种,涵盖率98.7%,实际发生交易279种,采购率92.1%。其中,化学药和生物制品涵盖204种,涵盖率99.5%,实际发生交易191种,采购率93.6%;中成药涵盖99种,涵盖率97.1%,实际发生交易88种,采购率88.9%。深圳市中标的基本药物中涉及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规7128种,其中2009年深圳公立医院采购的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基本药物2.72亿元,中成药基本药物0.65亿元,总额共3.37亿元。(记者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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