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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6-27 来源:网络
(龙华区取消社保加分“连续不中断”要求!不办租赁可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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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发布了龙华积分入学办法意见采纳情况及调整后的积分办法,有家长私信看不懂,这不立马就给家长来个简化版本的,够贴心吧!
同时有个好消息药告诉你,非深户社保积分规则中的“连续不中断”要求取消!
(一)调整了积分和加分分值
1、住房积分(深户)
将原来每月1分的积分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即调整为每月0.1分。
2、社保积分(非深户)
将原来每月1分的积分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即调整为每月0.1分。
另外,积分社保月数认定也是有所变化,具体见下文积分办法。
龙华区取消社保加分“连续不中断”要求!不办租赁可申请学位!
3、计生加分调整
计划生育积分项目有大幅调整,只留下独生子女一种加分情况,独生子女家庭加2分,其他不加分。大学区的计生积分也是如此。
增加了加分项目
新增户证加分
1.深圳户籍:(户籍时长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2.非深户籍:(居住证时长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新增基础分
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每类设置统一的基础分为60分。
具体学位类型划分见下文积分办法。
龙华区取消社保加分“连续不中断”要求!不办租赁可申请学位!
深圳户籍
1、居住情况加分
商品房按照房产证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不积分;
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其它类住房不加分。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加分
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3、户籍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非深户籍
1、社保积分
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时间段不纳入计算连续缴费月、不纳入积分。积分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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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生情况加分
同上。
3、居住证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积分计算截止时间申请学位当年的3月31日。
最后,我们会持续关注各区2020学位申请信息,家长们不用担心错过重要消息,每天晚上刷一刷“星际教育升学指导”就看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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