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1-13 来源:网络
(最高领6万!深圳这4个区补贴翻倍!深户办下来的朋友别忘了去申请)
大深圳重视人才
好几年前就开始有各种补贴
福利多多
相信很多人早就知道了
↓↓↓
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
可以按照标准领取
深圳市的租房生活补贴
▼
本科1.5万/人
硕士2.5万元/人
博士3万元/人
但有些小伙伴不知道
除了深圳市级别的租房补贴
有的区还会发放区级租房补贴
智途菌帮大家整理了一份
深圳各区租房补贴指南
收好哟,都是钱呐
宝安区
◤补贴标准◢
本来深圳市级分别补贴:
本科每人1.5万元
硕士每人2.5万元
博士每人3万元
现在宝安区再追加补贴:
本科每人1.5万元
硕士每人2.5万元
博士每人3万元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引进落户人员:
1.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2.自调入我市时至申请该项资助时止,一直在宝安区工作;
3.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申请人所服务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不含龙华、光明新区)。
◤申请材料◢
1.《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表》;
2.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明身份材料);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调令(介绍信或招调员工通知书);
5.与我区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
6.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材料(1)提供原件及Word格式电子版,其他材料未标明原件的,均验原件存复印件,推荐单位应当核实上述有关材料原件,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所以单位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各街道政府服务大厅受理申报,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合格的,由申请人完善材料后重新申报;
3.各街道政府服务大厅通知区人力资源局领取申报材料;
4.区人力资源局组织人员进行审核;
5.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人力资源局按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程序报批;
7.资助项目按规定程序核定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资金拨付手续。
◤申请时间和办理地址◢
申请时间:全年工作日
办理地址:区人力资源局配置科
地址: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553室
电话:
福田区
本来深圳市级分别补贴:
硕士每人2.5万元
博士每人3万元
现在福田区再追加补贴:
硕士每人1.25万元
博士每人1.5万元
深圳市现执行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福田区政府在此标准上对符合本办法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按照硕士元/人、博士元/人给予配套补贴,配套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也就是说:“在福田区工作的朋友们,加上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金额之后,硕士总共能拿到元/人;博士元/人!”
这份钱要怎么领?看下面↓↓
◤办理条件◢
1、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归国留学人员。
2016年4月1日后经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2016年4月1日前已经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或已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引进并在2016年4月1日后再次申办的人员除外)
2、具有深圳本市户籍的
3、在引进本市后缴纳了社会保险,且申报之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在辖区企业缴纳的(自主创业者需申报之前连续在辖区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4、深圳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的
5、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有关条件并已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审核(续发审核)并全额领取租房和生活补贴的。
◤办理材料◢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申报人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及验证证明(收原件)
4、《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验原件、收复印件)
5、申报人社保清单(收原件)、银行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6、申报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验原件、收首末页复印件)或创业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7、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8、深圳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9、《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配套补贴申报表》(附件,收原件)
◤办理流程◢
1、申报。申报人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审核并全额领取补贴后,向区人力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2、审核。区人力中心汇总配套补贴申报及申报人名单,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本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
3、公示。根据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五个工作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本次申报终止。
4、发放补贴。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中心将申报人纳入配套补贴发放名单,将配套补贴款拨付至申报人的银行账户。申报人因个人信息不准确造成补贴发放不成功的,在更正个人信息后纳入下一个拨付周期。
龙华区
本来深圳市级分别补贴:
本科每人1.5万元
硕士每人2.5万元
博士每人3万元
现在龙华区再追加补贴:
每人1.5万元
硕士每人2.5万元
博士每人3万元
◤办理条件◢
(一)这里说的新引进人才,是指符合深人社规〔2016〕20号文规定条件,落地龙华区就业,且于2016年8月28日(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后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二)新引进人才申请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具有深圳户籍;
3、在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了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从申请月份算起),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区;
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办理时间◢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资格。
◤办理材料◢
新引进人才申请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需按申报系统要求的格式扫描原件上传):
1、《深圳市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此表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后可自动生成。下载后需由本人在“申请人声明”处签名,并由用人单位(须与申请人缴交社保单位一致)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2、身份证
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面上。
3、金融社保卡
须与申请表上填写的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一致。
4、区用人单位与申请人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区用人单位(缴交社保与实际工作须同为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等。如属派遣性质的,另须提供申请人在区内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含有证明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实际工作单位印章,但派遣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应同为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
5、首份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
首份引进审核文件落款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之后的需要提供该份文件,之前的可不提供。
6、学历证书
在深圳市首次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办理流程◢
1、申请。由本人或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龙华分厅
进入“个人事项”注册个人或者单位账户,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选择“部门服务”—“龙华区委组织部”—“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补贴”业务进行在线办理。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同时扫描上传本操作规程第六条明确的申请材料。
2、审核。龙华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对申请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龙华区委组织部审批。
3、公示和拨付。经审批纳入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的申请人,在龙华区委组织部网站(
)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龙岗区
本来深圳市级分别补贴:
本科每人1.5万元
硕士每人2.5万元
博士每人3万元
现在龙岗区再发放
本科每人1.5万元
硕士每人2.5万元
博士每人3万元
租房和生活补贴基础上
一次性给予等额配套租房补贴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2016年11月1日(“深龙英才计划”政策施行之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龙岗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2.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发放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在全额获得市级补贴后1年内申报;
3.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新户籍所在地在深圳市龙岗区辖区内,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
4.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应在龙岗区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申请材料◢
1.《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申请人户口簿;
5.申请人身份证;
6.通过办理在职人才引进的申请人提供《招调通知》;通过办理毕业生接收的申请人提供《毕业生介绍信》;通过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的申请人提供《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
7.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8.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
9.申请人获得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银行流水账单及历史明细查询单1份。
◤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受理科室:人力资源配置科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607室。
2.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并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定。
3.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将在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
)上公示资助清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龙岗人力资源局局按程序向人才支付资金;公示有异议的,将重审。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并将处理情况报区人才办备案;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不属实的,按正常程序予以办理。
南山区是领航人才租房补贴
与上面追加的租房补贴木有关系哈
南山区
经过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认定的领航人才
如果在深圳没有房(包括安居房、商品房等等)
可以申领南山区的租房补贴
最高有4800元/月呢!!
申报条件:
1.经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其领航人才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2.领航人才(及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建房用地,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领航人才(及配偶)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4.领航人才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政策(包括市领军人才租房补贴,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等)。
补贴标准:
1.领航人才A类:4800元/月;
2.领航人才B类:3200元/月;
3.领航人才C类:2560元/月。
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区住建局按年(起始点以领航人才证书认定时间为准)一次性发放,累计不超过3年。
南山领航人才才能领上面的补贴,
那如何成为南山领航人才呢?
申报方式件:
申报单位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南山分厅:
在“南山分厅首页—法人事项—人力资源—南山区“领航人才”认定栏目进行在线申报。网上成功提交申请后,应及时按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常年受理在线申报,纸质版材料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审核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证(发放人才证书和“领航人才卡”)、公告(人选进入南山区高层次人才库,并享受各项配套政策)。
敲重点:
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要在
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过了1年就不能申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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