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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深圳居住证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11-29 来源:网络
(深圳新居住证条例6月1日起实施 持证权益多多)
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作为我市创新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一部重要法规,《条例》对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持证人权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突出了“来深要登记,持证享权益”的立法理念。
《条例》实施后,居住证的“含金量”高了,持证人可以享受多项权益。申领居住证要同时符合居住登记连续满12个月和参加社保连续满12个月(或两年内满18个月),并实行每年一签的签注制度。此外,《条例》还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建立了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制度。
持证可享受多项权益
《条例》实施后,深圳居住证持有者将享有多项权益,持证者可以在深圳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还可以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还能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还可以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与身份相关的证明;除了这些,还有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益。
此外,持证人符合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条件的,除享有上述权益外,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公共文化、就业扶持、基本公共教育、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方面相应的权益。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
办证需满足两大条件
根据《条例》,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两大条件,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12个月。其次,要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2年内累计满18个月。
不过,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此外,对于已持证人士,《条例》规定,凡旧证在6月1日仍有效的,可继续使用12个月,期间符合《条例》办证条件的,可免费申请换领新证。
可通过网络申请办证
根据《条例》,申领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简称申领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申请。申领人应当提供本人相关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
随后,公安机关将对申领人的信息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说明理由。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
关于居住证的有效期,《条例》规定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从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60天内要申办居住证签注。如超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会中止。如果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连续满两年的,居住证将被注销。
持证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办签注,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申办签注。申办居住证签注应当同时符合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和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此外,用人单位可以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深户籍人员代为申办居住证及签注,学校可以为在校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学生代为申办居住证及签注,代为申办不得收取费用。
客人留宿超15天需登记
《条例》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建立了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制度,根据规定,非深户籍人员在深圳居住的,申报义务人要向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主动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
那么,谁是申报义务人?根据《条例》规定,这主要指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提供宿舍的用人单位、学校,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场所的经营者,以及除前述以外的居所提供者。
非深户籍人员在深居住多久需申报?《条例》主要规定了三类,一类是即时申报,包括旅馆业单位及具有留宿功能的服务场所等,二是7日内申报,主要针对房屋出租人以及提供宿舍的用人单位等,三是除前两类场所外,居住超过15天的,要在15天内申报,也就是说,如果你外地的亲朋好友来深居住超过15天,你便有义务主动申报居住登记。
根据规定和不同情况,申报义务人不报或假报的,按照登记信息人数每人处以两百或五百元罚款;非深户籍人员不报或假报的,也将处以五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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