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居住证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9-03 来源:网络
(深圳居住证办理条件拟简化 职业和社保要求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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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注或通过后台自动进行
市民意见:居住证签注制度,是针对现行居住证制度运行中,存在办证后缺乏后续管理手段,导致居住证记载信息不真实、不鲜活的问题,在条例草案中新设的一项制度。针对这一制度,市民有担心有疑惑,担心是每年要签注,这个量太大,会不会排队办签注;疑惑是签注到底怎么办理?是持证人要主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负责进行审核,还是由后台系统直接核对持证人的居住、就业、就学、社保等信息,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签注?有市民建议,可以采取每年一次网上签注与三年一次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来办理签注,而且签注的手续越简单越好。还有市民提出,居住证签注能否区分不同人群,设定不同年限,比如在深购房长期居住的,是否可以考虑两年或者三年签注一次。
草案修改:鉴于深圳社保信息已互通共享,可网上查验,拟规定持证人网上申请,公安机关根据在网上查核的社保记录和居住登记记录,通过后台系统直接自动签注,尽量减少麻烦,方便市民。
待解问题
老年人小孩子咋“办”?
市民意见:按照目前条例草案设定的办证条件,在深居住的非深户老年人无法办理居住证。虽然条例草案中说“同住老年人可凭借子女的居住证,享受相关待遇”,但是这种凭借,不仅给老年人办事带来麻烦,更重要的是使他们有失尊严、有失应有的社会地位。应当给长期居住在深圳的老年人办理居住证。
人大意见:市人大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专题研究,修改完善相关规定。
市民意见:根据现行的居住证管理办法,随父母在深就读的非深户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可以办理居住证,并凭证享受办理港澳通行证等相关待遇,但是按照条例草案设定的办证条件,这些在深居住的未成年人以后就办不了证了,希望能对未成年人予以明确。
人大意见:市人大表示会与老年人办证和待遇享受问题一并研究,对相关条文做出相应的修改。
修改后的办理条件
◎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依法参加本市其中一种社会保险满十二个月;
◎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含租赁),并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满十二个月。
草案原来规定的办理条件
◎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满十二个月;
◎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含租赁),并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满十二个月;
◎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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