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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深圳居住证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9-01 来源:网络
(深圳人,你用过“暂住证”吗?)
曾经有这样一座城市,她的绝大部分居民虽然在这里生活、工作,甚至定居,但是严格意义上,他们只是“暂住”在这里。于是,他们在这个城市的身份证明,不是当地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而是“暂住证”。这座城市,就是曾经的深圳。作为改革开放中诞生的移民城市,没有那些曾经的“暂住”人口,就没有今天的深圳。但是那本“暂住证”,却让很多深圳人觉得与自己脚下的这片土地有一层无形的隔膜。今天,暂住证早已走入历史,居住证取而代之。从“暂住”到“居住”,我们可以感知深圳的包容与进步。不管从哪里来,来了,就是深圳人。
说起暂住证,可以追溯到1985年6月24日,深圳市政府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暂住人员户口管理暂行规定》。这部法规写明:“凡进入特区的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申报临时户口手续或申领《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
直到2008年8月1日,深圳成为我国首个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的城市,伴随深圳24年之久的暂住证才退出了历史舞台。当年的暂住证,对于生活在深圳的外来人员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证件。时至今日,暂住证早已走入历史。但与暂住证相关的那些或心酸、或幸福的故事依然被当年的人们收藏在记忆深处。
“我十几年前刚来深圳的时候,办一张暂住证要300多元,差不多是我一个月的工资!”说起暂住证,市民刘锐有不少感触。
出于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维护特区内社会安定的目的,1985年,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推行暂住证的城市。在当时的特区内及宝安、龙岗两区内,凡符合规定的暂住人员都必须申领暂住证,违反相关规定进入特区的外来者,将处以收容罚款并遣返原籍。
1985年6月24日,深圳市政府颁布《深圳经济特区暂住人员户口管理暂行规定》。记者翻阅资料了解到,1987年,特区内暂住人口第一次超过户籍人口,到上世纪90年代,非户籍人口已经占到城市人口的80%,是全国非户籍人口与户籍人口倒挂比例最大的城市。
如今,深圳暂住证早已被居住证取代,但对许多早期来到深圳的人们而言,暂住证则深藏了他们那段特别又珍贵的记忆。最早的暂住证是多页手写的证件形式,其后又改成IC卡形式。成千上万人的身份和权利被设定在这张小小的证件上,太多的故事也深藏其中。
直到今日,打开网页,随意在搜索引擎输入“深圳、暂住证”等关键词,还能搜出不少深圳移民诉说自己来深经历的故事。20多年里,几乎所有迁徙而来的深圳人都曾有相同的经历:边境通行证——暂住证——居住证——招调入户。
凭有效期最多只有3个月的边境通行证进入深圳,在深圳落脚、找到第一份工作后,每个深圳人面临的第一件紧急的事就是办理暂住证。在收入增加、境遇改变后,深圳人最先想到的,也是想办法将户口迁入深圳,拿到深圳居民身份证。当然,在这期间结束“深漂”、黯然离开深圳的,也不乏其人。
而那些年里,暂住证是人们新迁徙到深圳后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证件,大部分投奔深圳的人们都会申请办理暂住证。但当时一些人却并未办理暂住证:有嫌手续繁琐的,有嫌成本高昂的,也有想办却不符合条件的。
刘锐尘封的记忆里,包含这样一段经历:因为暂住证的有效期仅有一年,每年办理的费用太贵,他和家人负担不起。为躲避治安队清查暂住证,他们有家不敢回,战战兢兢地躲在路旁的电话亭、朋友家的阳台和公园山上。
当时渴了就喝公园的自来水、困得不行了就躺在公园草地上睡着了的场景如今仍历历在目。刘锐感慨,“回想在深圳打拼的日子,一路走来真不容易。”这样的经历虽然艰苦,所幸刘锐的坚持得到了回报。如今他已在深圳有了自己的房子,一家人也已拥有了深圳户籍,在深圳扎根。
深圳这座充满人情味的城市,吸引着无数像刘锐这样的外乡人来此地创业和居住。不少初来深圳的工作者也都有过被查暂住证的经历。有了暂住证,意味着他们在深圳有了暂时的合法居住权利和身份。但在来深人员心中,“暂住”这个身份听来总有些不是滋味。
随着深圳的快速发展,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暂住证作为深圳刚接纳农村劳动力转移时施行的人口管理办法,已渐渐不能满足实际需要。2007年,有关部门开始调整暂住人员的管理办法。
2007年9月12日,盐田区率先进行居住证制度试点工作,来自华大基因研究院的50名高科技人才喜领首批居住证,杨爽就是其中一位。在领取深圳首张居住证之后,他感叹道:“我来深圳多年,一直没能在深圳入户。现在有了居住证,也能享受到更多深圳户籍居民的待遇,增强了对深圳这座城市的归宿感。”
2008年7月2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2008年8月1日正式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暂住人员户口管理条例》,《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随即实施。这座第一个推行暂住证制度的城市,又第一个告别了暂住证。深圳开始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所有的来深人员开始了一个拥有新身份的时代,持证居民与户籍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小。
依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持有效居住证的人在深圳可以享受就业、培训、子女教育等8个方面的权益。持深圳市居住证、16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可申请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深圳市第三、四届政协委员,居住证的设计者之一杨一平表示,深圳的居住证重在淡化户籍概念,目的是加强为在深圳居住人员的服务。按照这个思路,凡是在深圳就医、上学、工作、生活等将全都纳入“居住证”的管理范围。
2015年6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正式施行,数量庞大的非深户籍人群将在社会保障、医疗服务、子女入学等各个方面享受平等权益,并受到法律保护。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傅伦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8年,深圳用居住证制度代替实施了24年之久的暂住证制度,广受好评,被认为是让外来人口融入深圳的重要举措。此次立法,是对现行居住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数据显示,根据“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深圳市常住人口发展目标将达到1480万人。作为一个人口过千万的城市,深圳的户籍人口仅300多万,人口结构出现严重倒挂。
随着时代的发展,深圳已采取积分入户的政策,人才落户不设指标上限,满足条件的人才可直接申请落户。与此同时,不选择落户深圳的来深建设者持居住证也能享受到市民同等待遇。
不同于暂住证涵盖的“外来”“流动”等意味,居住证给了人们一个安稳的身份,让人们拥有了更多的归属感、融入感、认同感和获得感。来了就是深圳人,暂住证制度的出现和消失,标注着深圳这座城市文明进步的轨迹。
策划统筹:晶报记者马骥远
本版采写:晶报记者姚慧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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