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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深圳居住证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8-07 来源:网络
(解读深圳居住证积分细则)
解读深圳居住证积分细则
居住证积分细则最新消息:去年中央政治局通过了最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感谢访问《2016年深圳居住证积分细则(申请办理流程)》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解读2016年深圳居住证积分细则的相关内容,敬请大家参考。
解读2016年深圳居住证积分细则:篇一
作为特区三十年“十大民生”工程之一,记者从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同意,持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原则上积满60分即可以单位或个人形式提出招工入户申请,意味着870万名外来工被纳入了入户的“候车室”里。
记者发现,深圳的积分入户政策与省统一指标相比较,最大的变化是降低了学历所占比重,更强调技能等人才要素的评价,也加大了对养老保险参保人积分比重,让政策向那些经过事实证明能在深圳生存的外来工倾斜。
870万外来工受惠
7月份发改委与人社局下发了《深圳市个人申报技术技能迁户实施办法》,扩大个人申报技术技能入户范围:从企业员工扩大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员工、民办社团组织员工。
继放宽个人技能技术入户条件后,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入户的《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通过。
根据《办法》规定,凡已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纳入深圳市就业登记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即被列入适用对象,这意味着,870万手持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正式被纳入“入户候车室”内。
根据办法,外来务工人员每项积分指标的积分需由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后方有效。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总积分=基本要求积分+个人素质积分+居住情况积分+参保情况积分+奖励加分积分+减分指标积分。
原则上,积满60分即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区劳动部门提出招工入户申请。据了解,今年深圳将有约4600个农民工积分入户计划指标。
基本要求须每项得分
《办法》特别指出,基本要求积分=年龄情况积分+身体状况积分+持有深圳市居住证积分。
基本要求积分是办理积分入户的前提条件,在持有居住证的情况下,年龄情况和身体状况也必须均有得分,否则不能对后续积分指标进行积分。
在年龄情况中,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入户时的实际年龄或其来深工作时的实际年龄进行计算。
深圳特色:
降低学历权重
据了解,目前深圳的入户政策把初中及以下学历人群排除在外,实行积分制以后,没有高学历的优秀人才,只要在个人素质等其他方面综合素质高,即可积累足够分数,学历不再成为入户的“拦路虎”。
今年6月,广东省出台了《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省制定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社会贡献及减分指标等方面的统一指标。而各市则根据当地的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政策自定就业、居住、投资纳税等情况指标。
记者从《办法》中看到,深圳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分为一、二、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居住情况、参保情况、奖励加分及减分指标六大部分;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具体细化,具体积分分值则体现在三级指标中。
纵观整个积分表,与省指标相比较,深圳积分制入户降低了学历的得分值,更强调对外来务工的技能要求,按择优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转化存量人口中的优秀人才。例如,省标里,本科及以上即可获得80分,而深圳则只能得60分;省标中,养老保险交满一年只得1分,而深圳则可积3分。
解读2016年深圳居住证积分细则:篇二
深圳积分入户编辑深圳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当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累计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可申请办理入户。深圳积分入户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户籍改革的重要举措,指在广东省各大城市务工的外来人员达到广东省政府及各地级市制定的有关积分入户政策及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和相应积分标准即可申请落户。积分入户有利于增强广大农民工的归属感,为广东省引进更多符合广东省各城市发展的各类优秀人才,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2011年,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城市先后全面开展积分入户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2012年,深圳全面取消招调工入户政策,统一通过积分入户。2013年,取消学历对积分入户的限制,无学历者也可以积分入户深圳。依据来源编辑政策依据.
《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为规范本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2012年4月10日,深圳人力资源保障局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深圳市2012年人才引进工作于11日启动。2012年的人才引进政策将对外来务工人员统一采用积分入户方式办理,取消农业户籍人员引进等限制。“招调工”是过去深圳市人才引进的重要环节,是指外来务工人员通过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劳动局申请,将员工的工作关系及户口,从其他省市迁移至深圳。而根据最新公布的《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外来务工人员入户深圳,一律通过积分入户,不再走招调工方式。根据办法,当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以个人身份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提出积分入户申请,不再设置入户上限。对于积分分值的调整,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处副处长王永杰介绍,2012年积分指标体系主要是两个大的要素,一个是个人素质,第二是纳税情况。还有四个辅助要素,参保、居住、年龄、奖励。除新增的投资纳税积分外,参保积分2012年有所调整,2011年是30分,2012年调到40分。另外居住分值,在深圳拥有合法房产,由2011年15分提到30分。
法律依据
第一条:为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改革和完善本市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深圳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按照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引进界限,综合评价、量化标准、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原则,为产业升级转型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人才保障。第三条:引进市外人才入户本市,包括从市外调入干部和招调工人入户本市的,适用本办法。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接收境外人才和留学人员业务的除外。第四条: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引进的市外人才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当拟引进人才计分指标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入户。第五条: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审核标准、统一信息管理。第六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市引进人才积分入户政策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并将人才引进积分入户计划指标统一纳入全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内管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本市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以下简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经审批同意积分入户人员的入户手续,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守法情况。市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市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房地产权登记信息。市税务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纳税情况。市科技、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积分入户变化编辑学历
2012年的政策要求,统招本科学历的分值为90分,学位不算积分。2013年的政策要求,统招本科学历的分值为90分,有学位的可以另加10分。
社保
2012年的政策要求,养老保险满1年积3分,其他险种满1年积1分,最高不得超过40分。2013年的政策要求,养老保险满1年积3分,其他险种满1年积1分,最高不得超过60分。
年龄
2012年的政策要求,年龄超过40岁的,超一岁扣5分。2013年的政策要求,年龄超过40岁的,超一岁扣2分。
配偶为深户
2012年政策要求,配偶为深户的可以另加30分。2013年政策要求,配偶为深户的可以另加40分
申请条件编辑本指南是个人通过委托代理机构以积分的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操作指引。调入市外干部、接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引进海外留学人员不适用本指南。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本办法另有规定除外);
(二)身体健康;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除外);
(四)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人才引进核准分值设定为100分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人员,按照《深圳市2013年度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第二十四条以下人才已经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审核,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两院院士;
(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三)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四)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且不超过其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最高年龄;
(五)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且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最高年龄;
(六)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且年龄不超过48周岁的留学回国人员;重要提示:所有积分入户各项指标分值的计算截止时间以代理机构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提交信息成功日为截止时间。
加分指标编辑1、提高自己学历(可加10-20分。不建议,因为考取大专或者本科,需要至少三年的时间,时间上来不及)2、提高自己技能(可加30-60分。强烈建议,因为参加技能培训,考取技能证书只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一定要在深圳考),深圳对持有技能证书的人士总有特殊照顾)3、参加献血(最多可加6分。不建议,虽然简单,却也伤身。咱鼓励献血,但不支持为了入户而做这样的事情。要有献血证)4、参加义工(最多可加6分。建议,义工是深圳人文关怀的一大重要体现,参加义工可以联系深圳市义工联,送人玫瑰,手留余香。要有义工联证明)5、参加捐款(最多可加6分。建议,送人玫瑰,手留余香。不过要记得拿到捐款证明)6、多交保险(最多可加10分,养老保险加分满一年加3分,医疗保险满一年加1分,工伤保险满一年加1分,生育保险满一年加1分,失业保险满一年加1分。建议,这里指的保险是社保,不包含商业保险。增加保险种类和年限都可以增加积分,不过这个比较难以操作)7、买房子(每年可以加2分。不建议,难且不说,积分这也太慢了)8、有国家专利,获得政府表彰,省市比赛获奖(最多可积30分,不建议,这种几率还是比较低了,可遇不可求)9、年龄加减分(18岁~35周岁加5分,35~40周岁加1分,40~48周岁每增长一岁减5分,以申请时的实际年龄为准,也就是以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
2013年分值表编辑2013深圳市人才引进最新的分值表2013深圳积分入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分值实施说明备注
个人素质文化程度及技术技能水平1.博士研究生学历;2.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4.高级技师;5.专项职业能力一级。100分1.大专以上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的,加10分,同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另加10分。2.以中技学历积分,需同时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以高技学历积分,需同时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3.属于夫妻分居的,另加40分。4.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如有本市高级技工学校学历且毕业时间不超过4年,另加30分。5.由申请人提供学历、学位和技术技能水平证书,经验证后得分。6.持有非我市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持有非在我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参加并通过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7.本项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1.高中学历层次包括:普高、中专、职高、中技。2.大专学历层次包括:大专、高技。3.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三级,分别为:高、中、初级,其中初级包括助理级和员级。4.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为五级,分别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5.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参照专业技术资格积分,具体目录和对应等级见《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目录》。6.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是指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新职业新工种专项能力考核所取得的证书,分为一、二、三级。
1.硕士研究生学历;2.本科学历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3.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技师;5.专项职业能力二级。90分
1.本科学历;2.大专学历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工。80分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助理级);2.高级工;3.专项职业能力三级。70分
1.大专学历;2.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员级)。60分
中级工50分
初级工30分
高中学历20分
个人素质技能竞赛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在广东省、深圳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办或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国家级一等奖60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50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40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30分;市级三等奖、区级二等奖20分;区级三等奖10分。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近五年内有效,不累积。
发明创造发明专利每获得1项积5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发明人所得分数按5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可累积。专利积分以发明人、设计人为准。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证书,经验证后得分。最高不超过50分。
实用新型专利获得1项积3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发明人所得分数按3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不可累积。
外观设计专利获得1项积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不可累积。
表彰荣誉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30分;获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25分。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近五年内有效,不累积。
纳税情况(3个年度内累计)在本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万元以上100分由本人提供纳税证明及与申请事由相适应身份资格的相关证明。(上限不含本数,下限含本数)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2.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须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3.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计分。
10-12万元90分
8-10万元80分
3-8万元3-4万元30分,4-5万元40分,5-6万元50分,6-7万元60分,7-8万元70分。
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纳税。45万元以上45万元积30分,每增加15万元积10分,以15万元整倍数计分,最高100分。
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9万元以上9万元积30分,每增加3万元积10分,以3万元的整倍数计分,最高100分。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纳税4.5万元以上4.5万元积30分,每增加1.5万元积10分,以1.5万元的整倍数计分,最高100分。
参保情况深圳市参保情况缴纳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每满1年积3分。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社会保险系统读取其正常缴纳社保数据后得分。参保情况总分最高不超过60分。
缴纳深圳市其它社会保险险种年限每险种每满1年积1分。
居住情况在深居住条件在深拥有合法产权住房设有抵押权的20分;未设抵押权的30分。多人共有产权的,产权人所得分数按本人(含配偶)所占产权比例计算。由本人提供深圳房地产权证书,经比对市房产登记部门相关信息后得分。多套房产不累积,可申报所占产权比例较高的房产。居住情况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计分。
在深居住时间持深圳市居住证年限每满1年积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以取得深圳市居住证时间计算,持暂住证时间不计算。
年龄情况实际年龄情况18-35周岁5分以申请时实际年龄为准,上限不含本数,下限含本数。下列人员不适用年龄减分: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3.配偶为本市户籍。
35-40周岁1分
40岁以上每增长1岁减2分。
奖励加分社会服务(近五年内,深圳市范围)参加献血(包括献造血干细胞)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6分。参加献血的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市血液中心献血信息系统读取后得分。献造血干细胞的提供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社会服务指标最高分值为15分,各三级指标累计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
参加志愿者(义工)服务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由本人提供深圳市志愿者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经验证后得分。
慈善捐款,接受捐款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每2千元积1分,最高不超过3分。由本人提供《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经验证后得分。
申办类型单位申办,最近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6个月以上10分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社会保险系统读取后得分。
减分不良诚信记录个人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每条扣20分由本人向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提出申请,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根据本人申请提供查询结果。
经深圳市公安部门核实的违法(非刑事犯罪)行为个人存在经深圳市公安部门核实的违法(非刑事犯罪)记录每条扣80分由市公安局核实并提供违法(非刑事犯罪)记录情况。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超生行为有超生行为的,自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人才引进入户;接受处理满5年的,每超生一个子女扣50分。本人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特殊人才编辑一是对于高层次人才引进问题,原人才引进办法和我市有关有专门规定,新办法中需考虑兼容和衔接问题,同时还应简化此类人才引进的办理手续。为此第十九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直接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手续。考虑与调干政策衔接,第二十条规定,市外人员调入驻深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直接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手续。二是考虑到与市政府2005年“1+5”文件及我市调干政策的衔接,对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上限放宽到50周岁。对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适用附表“年龄情况”指标项的减分规定。三是为解决已入户深圳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经我市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深户高层次人才的配偶,人才引进年龄限制可放宽到退休年龄。
申请材料编辑(一)《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一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本人在“本人承诺”处签名,并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加盖公章。已婚人员配偶信息须如实填写,如届时配偶入户深圳,系统会自动校对已有信息。(二)《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二:申报积分入户人员积分明细《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二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由本人在总积分“本人签名”处签名,代理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三)《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积分入户)》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信息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须由委托代理机构及户籍地乡镇政府、居委会或调出审批(主管)部门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居委会或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最高学历为中专学历的,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2.高中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中毕业证明。(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证书照片页和等级页复印件)(1)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含发证审批部门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2)持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验原件,不收复印件)。(3)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在市外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六)投资纳税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2、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主页——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打印注册登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3、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2008-2012年)纳税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七)近五年内(2008-2012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以上所述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指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八)近五年内(2008-2012年)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以上所述荣誉证书,不包括国家部委、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下属组成部门授予的表彰或证书。(九)在专利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以上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十)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本人或配偶为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之一。房地产权利正在设立抵押的,提供房地产权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抵押银行的公章及银行出具的抵押证明。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是指由深圳政府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红本,绿本两种)。(十一)近五年内(2008-2012年)在深圳市献血的证明(收原件)此证明须由深圳市血液中心于2012年度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无偿献血积分证明办理指引》)(十二)近五年内(2008-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积分证明(收原件)此证明须由深圳市义工联、各区义工组织或区级团委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积分证明办理指引》)。(十三)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此证明须由可合法使用《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的'慈善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十四)《个人信用报告(入户审核专用)》(收原件)须提供由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数据库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当年度有效。(详见附件《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南》)(十五)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4.属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深圳市社保部门更正参保身份证号码,再进行网上申报信息。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验原件,不收复印件)。(十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根据市公安部门入户规定,抚养权归属本人的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申请随迁,随迁子女户籍须与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可办理异地子女随迁。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随迁年龄在16—20周岁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书(收原件);异地子女随迁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十七)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1.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夫妻双方有前次婚姻的,需提供前次婚姻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2.未婚、未孕、未曾生育人员须提供《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收原件);已孕、已生育人员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注:《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6个月。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十八)近一年内《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表》(原件)申请人须到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有体检结果,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盖章。详见《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指引》。注:无须附各项检验结果单。(十九)《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积分入户)(收复印件)积分入户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本人及代理机构认真校核填报信息及积分明细,并按要求签字盖章。重要提示:本年度积分入户申办过程中不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学籍材料除外),如需办理个人档案接转,待取得《深圳市积分入户通知》后,可通过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自行商调档案。
办理流程编辑签订协议
申请人与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积分入户手续。
网上申报
信息填报和提交: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在个人用户登录处点击“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个人帐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积分入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选择代理机构后保存。信息填报后,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联系,经审核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代理机构进入系统后点击“业务申报”--点击“积分申报”,系统将显示本单位代理的拟积分人员个人测评信息。单位经办人应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校核后测评并提交。信息填报注意事项:1、如本人身份证号已正常升位为18位号码,系统申报时必须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其它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市社保部门变更参保身份证号后,再进行系统申报。2、如果当前婚姻状况是离异或夫妻双方曾经有过婚史的,必须填写完整婚姻历史信息和各个婚姻阶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双方)。3、如“毕业院校”、“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名称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自行进行录入。4、申报信息须由代理机构成功提交后方为有效信息。5、代理机构及拟积分入户本人须认真校核已申报信息,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积分入户的,责任由本人或代理机构承担。
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代理机构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入“进度反馈”栏目,通过该申报人员条目的“办理状态”公示结果。如通过可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公示不通过的,“办理状态”将显示为“公示不通过”,点击后可原因。
书面材料
代理机构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须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预审公示通过后60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如预审公示通过后至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不足60日的,须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之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部门受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员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积分核算达到100分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对于积分核算后未达到100分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代理机构按照要求补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对于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相关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积分入户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申报信息
1、已在系统提交信息但尚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如需修改信息,代理机构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积分入户业务”,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可重新经系统填报并提交。对于在预审公示期的人员信息,须待预审公示结束后再点击“撤回信息”,修改后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2、代理机构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积分业务”选择人员,点击“(终止)撤消信息”——填写原因。打印《撤消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审批通过后,该申报业务作废。修改后再次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3、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可修改或(终止)撤消积分入户申报信息。信息修改范围仅限积分入户通知及入户指标卡上的信息,且身份证号与姓名不能同时更改。修改信息: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积分入户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打印《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终止)撤消信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在“进度反馈”——“积分入户业务”选择人员,点击“(终止)撤消信息”——填写原因。打印《撤消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审批通后,该申报业务作废。
进度查询
单位查询: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积分入户业务”——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申请信息修改的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本人查询: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大厅”——“人才引进业务进度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办理结果
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待市发改部门批准“农转非”后),系统显示状态为“待打印积分入户通知”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领取《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农转非”入户指标卡》(农业户籍人员)。
后续事项
1、拟积分入户人员凭《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指标卡》)到我市拟入户地区公安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2、拟积分入户人员凭《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3、拟积分入户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指标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指标卡》等材料到我市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入户须知详见本指南汇编第七部分:《招调人员办理入户手续告知书》。《深圳市入户指标卡》一年内有效。网上申报及办理入户详细操作流程1、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测评与申报系统”3、选“个人用户登录”点击“注册”,填写申请人18位身份证号和社保电脑号等信息。要切记“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建议使用申请人的社保电脑号。4、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积分入户申报”。按页面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有配偶、子女的必须如实填报。5、测评积分分值达到100分及以上的,选择代理机构名称,保存并提交。6、带相关证件原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结婚证、房产证、职业资格等级证等到职介中心窗口核对填报信息,信息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上提交。7、信息上报后申请人与代理机构签订报务协议。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系统上报的积分信息进行公示,经公示通过的下达积分入指标。9、指标下达后到代理机构打印表格,按要求签字盖章和备齐材料。在指标有效期内把材料交到代理机构校核。10、经受理合格的材料由代理机构上报市局审批,审批通过后下《积分入户通知》(俗称调令)。11、调令下达后,到代理机构一楼缴交代理服务费,领取《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等资料。12、凭《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到深圳市拟落户地公安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13、回户籍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前迁移证》。14、到深圳市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15、进度查询: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大厅“人才引进业务进度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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