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居住证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7-28 来源:网络
(老人在深办居住证"更难了" 专家:适当调整办证条件)
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越来越多的深圳家庭选择迎接第二个宝宝。新生命的降临本是件开心事,但许多家庭却同时迎来了一个“甜蜜的烦恼”,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家住南山区的张先生大学毕业就来到了深圳,户口也就落在了这里。不过,因为不满足‘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双方父母的户口还在老家,“今年老二就要出生了,现在他们要来帮忙照看孩子,我想给他们办张居住证,多点保障,却发现办不成了”,说起这件事张先生最近有点苦恼,家里的老人也直言“深圳居,大不易”。
根据深圳市人口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截至2015年12月,深圳60周岁以上非户籍常住老年人口总数达95万多人。这些人因为新条例设置了社保门槛,办理居住证“更难了”,而二胎催生的深圳“老人潮”,势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助推非深户老人人口的增长。现在,居住证成了老人们来深圳生活的一道坎,他们想要跨过去,享受应有的福利和保障,却发现条件根本不允许。
1.办证条件严了
旧证作废部分在深老人没证了
一张小小的居住证,让很多深圳市民“操碎了心”。《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办理深圳居住证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其对应的要求是非深户籍人员在深连续居住满12个月,同时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2年内累计满18个月的。
据了解,《条例》于2015年6月1日起在深圳全市范围内施行,目前居住证受理点只受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相关业务申请,停止办理《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下称“旧证”)相关业务。而在2015年6月1日仍有效的旧证,均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5月31日。
显然,非深户、此前未在深圳缴纳社保的老年人因不满足《条例》条件,现在无法办理居住证,他们也就无法享受深圳带给老年人的“特殊”福利。
对此,有网友表示,深圳居住的非深籍老年人仍在发挥社会余热,这群人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是疾病,“他们到了医院被问的第一个问题往往就是有没有医保,这些老人想要报销医疗费需要提供深圳居住证,否则可能困难重重”。该网友表示了他的困惑,《条例》将这些老年人排除在外,他们的子女如何能安心为深圳城市发展服务?
2014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探索将其他长期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
“非深户籍老年人此前未在深圳购买社保,而目前多数老人已经退休,不能再购买社保,在老家购买的社保深圳不承认,所以他们办不了居住证”,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工作人员7月22日告诉记者,此前深圳居民申请的旧证也已全部作废,不能再使用。
有网友质疑,上述《条例》与国务院颁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不符,后者第二条表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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