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居住证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7-01 来源:网络
(这件事没做会影响你办理居住证、入户……还可能被罚款!)
相信每位生活在深圳的小伙伴
都希望能够拥有一个深圳居住证
因为有了居住证,办很多事情都方便很多!
比如可以在深圳办理港澳通行证
领取很多补贴啊等等等等
但是呢,办居住证也没有辣么简单
首先你要满足一个很重要的条件
居住登记连续满一年
这一条是千万不能忘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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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有点方了?
先憋着急
居住登记到底是怎么回事?
怎么申报?
阿白跟你们慢慢讲清楚~
居住登记该由谁申报?
居住登记是由提供居所的房东、
房屋实际管理人等申报义务人申报的
非深户籍人员只要向申报义务人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
居住登记信息就行了
1.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
2.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用人单位、学校宿舍的,用人单位、学校为申报义务人。
3.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旅馆业或者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为申报义务人。
4.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自购(建)房屋的,本人为申报义务人。
5.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以上所列情形以外房屋的,居所提供者为申报义务人。
6.受他人委托实际管理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为申报义务人。
申报人怎么申报?
主要通过网上自助申报,
特殊情况可到社区居住登记受理点申报。
一是关注“深圳居住证”即可在线申报居住登记。
二是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网址:)申报;
什么时候申报?
以上申报义务人中,
第3类需要在住户入住或搬离时即时申报
用人单位宿舍、出租屋的申报义务人
要在非深户人员入住、搬离7日内申报
其他申报义务人15日内申报
如何查看自己登记了没有?
一、微信添加【深圳居住证】官方,
菜单栏点击【业务办理—居住证】,
找到【居住登记查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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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为你申报居住登记,怎么办?
申报居住登记是申报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如果申报义务人拒不申报
你可以向居住地公安部门
或居住登记受理点反映相关情况
由其对你的居住登记信息进行采集和补正
并对房东按照未申报人数
处以每人五百元的罚款
非深户住在自购、自建房内的
本人就是申报义务人
要为自己和同住家人申报居住登记
申报办法与上面所讲的相同
Q:办理居住证需要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时长,
那是不是说办理登记后一年内都不能搬家呢?
A:当然不是。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规定,非深户籍人员在深圳入住或搬离时,申报义务人要在七日或十五日内为其申报居住登记。
在变更居住处所时,有关部门本着最大程度便民利民的原则,在计算居住登记记录连续性时取入住、搬离最长十五日进行计算:
即申请办理居住证前一年内不管在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内搬了多少次家,只要在每次搬离旧居住处所和入住新居住处所时及时由申报义务人申报居住登记,且两个申报时间相差不超过30日(十五日内搬离申报,十五日入住申报),在办理居住证时均视为在特区居住登记时间连续。
Q:我是自由职业者,没有购买社保无法办理居住证怎么办?
A:如果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政策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不需要核验社保缴纳记录和居住登记时长。2016年11月1日市政府修订后的《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正式实施,将引进人才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和持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Q:我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办理居住证和居住登记业务时为什么要分别注册帐号?
A:因为居住证和居住登记是两项不同的业务,面向不同的人群。居住证帐号仅面向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帐号还要面向深圳户籍、外国人、港澳台人员等申报义务人,需要填报的信息和使用的范围均有不同,所以要分开进行注册和使用。
Q:办理居住证时明明查到我的居住登记“入住日期“一栏已满一年,为什么还是不符合条件?
A:“入住日期”栏由申报义务人自行填报,仅供参考。在办理居住证等应用场景需要计算居住登记记录时长时,以该条记录实际录入居住登记系统的申报时间为准。
Q:我的姓名或者身份信息变更了,原有的居住登记对不上不能办证,或者已有的居住证持证时间连不上怎么办?
A:姓名或公民身份号码发生变更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关联新旧身份;如果以“双稳定”条件申请需要验证社保信息时,还需到社保部门变更社保信息。
Q:我一直在某地居住且办理了居住登记,但网格员上门抽查居住登记情况时刚好我不在家,导致居住登记被注销怎么办?
A:因网格员抽查问题导致居住登记时长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居住登记所属地居住登记受理点(综管站)提出救济申请,街道办居住登记主管部门会派人进行核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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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小伙伴们
以上这些关于居住登记的常识
你们都get了吗?
如果还没有登记
记得催房东帮你申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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